11/30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掛牌未依規定處1200-3600元罰鍰

高市所配合高市府警察局針對未掛牌及違規改裝車輛於熱點區域及時段,加強攔查取締及宣導。( 圖:高市所提供 )
高市所配合高市府警察局針對未掛牌及違規改裝車輛於熱點區域及時段,加強攔查取締及宣導。( 圖:高市所提供 )

▲高市所配合高市府警察局針對未掛牌及違規改裝車輛於熱點區域及時段,加強攔查取締及宣導。( 圖:高市所提供 )

今年十一月三十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 含使用中 )須全面領牌,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為協助車主儘早完成領牌,高雄市區監理所於官網設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相關資訊,歡迎車主們善加利用。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截至今年三月底該所已受理一萬四千多輛完成換領號牌手續,惟仍有部分車輛尚未辦理,為避免「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車主,於寬限期間以為騎上路不會被攔查取締的誤解,而有任意改裝車輛的情形;該所持續配合高市府警察局採不定期、不定點方式,針對未掛牌及違規改裝車輛於熱點區域及時段,加強攔查取締及宣導。

高市所提醒,為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車主須年滿十四歲才能駕駛,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亦務必戴上安全帽、最高限速二十五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也不可擅自改裝。

另外,如查獲購買未經審驗合格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上路,該車將予以沒入,請車主務必多加留意!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