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地方特考12/11起舉行 增設宜蘭考區

記者羅伊庭/臺北報導

考試院院會今(15)日通過,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110年12月11日至13日舉行,並增設宜蘭考區;院會另通過,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5名。

考試院表示,今年起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除原有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考區外,增設宜蘭考區,於13個考區同時舉行。

考試院指出,該項考試共設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46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711名;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38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462名;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12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53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326名。

考試院表示,有關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等事項,分別依照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各類科需用名額情形,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

另考試院會也通過,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5名。考試院指出,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02名,依據銓敘部再次提報缺額,增列司法院需用名額15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該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17名,其中司法院55名,法務部6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