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務員特考 12/10舉行

考試院院會通過,一一一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一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星期六)至十二日(星期一)舉行。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同時在臺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花蓮、澎湖、金門、馬祖等十三個考區舉行。本考試設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等五十一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一三二一名;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等四十八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九一五名;五等考試一般行政等十三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一九○名,合計暫定需用名額二四二六名。各類科需用名額詳細情形,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