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8/25起開放領表 八月廿九至九月二日受理登記

宜蘭縣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廿五日起開放領表,八月廿九日至九月二日受理候選人登記。(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縣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廿五日起開放領表,八月廿九日至九月二日受理候選人登記。(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縣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廿五日起開放領表,八月廿九日至九月二日受理候選人登記。(記者董秀雲攝)。

一一一年宜蘭縣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今(廿五)日起開放領表並自八月廿九日至九月二日受理候選人登記。宜蘭縣選舉委員會正式
公告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期間、地點、應備表件及應繳納保證金數額等事項如下:

登記期間:八月廿九日至九月二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登記地點:縣長、縣議員在縣選舉委員會登記。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在各該公所登記。領取書表時間期間及時間地點,起止日期:自候選人登記公告之日,八月廿五日至登記期間截止之日九月二日。

時間及地點:與登記時間地點相同。候選人申請登記登記應繳納保證金: 縣長候選人保證金二十萬元,縣議員候選人、鄉鎮市長候選人保證金定為十二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候選人及村里長候選人保證金定為五萬元。縣長及縣議員選舉候選人申請登記時,應檢附候選人財產申報表。

縣選委會指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修正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亦規定,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議員、縣市長候選人申請登記時,應檢附候選人財產申報表,未檢附者為表件不合格,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