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第二階段開跑 補助最高達12萬!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照。(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照。(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照。(南投縣衛生局提供)

依一一二年衛生福利部推估機構住民入住現況,約有六十五%為重度失能、二十三%為中度失能者。針對機構住宿式服務,政府為緩解使用機構者及其家屬照顧及經濟負荷,在一一二年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方案」,民眾可向一一二年度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進行申請,採一次性、定額發給、擇一資格、擇一階段領取。

衛生局長陳南松說,入住機構對於民眾經濟是沉重的負擔,政府針對中、重度失能住民,於一一二年度調增住民入住補助額度,倘有符合申請資格民眾可把握第二階段申請截止日前,臨櫃辦理或委由機構代送申請。本局受理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之民眾,一一二年截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受理申請件數達四百四十件,臨櫃辦理六十八件、機構代收代送三百七十二件,第二階段申請自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一一三年三月一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南投縣衛生局表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資格,應具下列之一:ㄧ、中、重度失能者: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四級以上或具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者免經評估,且補助計算期間實際入住機構天數,一一二年度累計達一百八十天以上,最高補助金額十二萬元。二、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未達四級,且一一二年一月一日前(不含)已實際入住機構。至補助計算期間者,期間延續且一一二年度累計入住天數達一百八十天以上,最高補助六萬元。

此外,符合前項補助資格者,如一一二年度累計未達一百八十天者,則逐月檢核每月入住天數,就住滿二分之一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一至十二(中、重度失能者一萬元或既有住民五千元)。民眾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全國長照服務專線:1966,即可轉接至各縣市照管中心,或電洽南投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專線049-2209595,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