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起高普考不考公文 高考三級增加英文比重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7日電)國考變革,考試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自民國112年起高普考試國文刪除列考公文,高考三級全面提升英文占分比重,並將英文檢定納入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應考資格。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考試院發布新聞稿表示,高普考試普通科目國文原列考公文,考量現行初任公務人員基礎訓練已有安排公文寫作課程,各機關實務訓練階段也會配合業務辦理公文實作訓練,所以不再列考。
為落實雙語國家政策,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與國家競爭力,考試院說,基於現行高考三級英文占分為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比重最低,但該等級考試錄取人員為各級政府機關業務主要人力來源,因此提高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的占分比重。
經調整後,高考三級普通科目、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比重為法學知識與英文占14%、國文占8%、專業科目平均成績占78%。
考試院表示,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新聞及觀光行政等4類科業務涉外性質較高,且有派駐國外機會,因此增列英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
修正過後,應考人應考上述4類科者,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5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款之1的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一定等級以上。
公職專技人員類科考試部分,考試院表示,考量公職專技人員類科旨在借重專技人才的專業學識與實務背景,以提升公部門專業服務效能,宜強化實務經驗與採行多元考試方式改革,因此於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列實務經驗2年的條件。
這次修正也增列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及公職建築師等3類科分筆試與口試二試舉行,並免列考普通科目,同時修正專業科目為2科;另所有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口試占總成績比重均修正為30%、筆試70%,提高口試占分比重。(編輯:謝佳珍)11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