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香蕉收入保險 屏東高雄有春夏蕉試辦方案

為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日趨嚴重,農業經營風險相對提高,面臨的災害型態多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一○九年首推出「香蕉收入保險」,期藉由保險機制,分散農民經營風險,確保農民收益,不受市場價格崩跌或天災造成總收入下降,農糧署南區分署說明,一一二年屏東縣全縣皆納入投保範圍,另外還有春夏蕉收入保險試辦方案,只要參加保險就能獲得一定收入保障,該保險自即日起受理投保至一一二年三月卅一日止。(見圖)

南區分署指出,政府為鼓勵農友投保並減輕農民負擔,只要合法種植,保費由農委會補助50%,另為鼓勵專業農投保,針對投保香蕉田區具產銷履歷、有機驗證或單一要保人總投保面積達三公頃以上之蕉農,提高保險費補助比率至60%,上限金額為每公頃三萬元;另縣市政府也有加碼補助保費(如屏東縣政府一一一年補助25%,每公頃上限一.五萬元),且前一年度已投保而未獲理賠或理賠金額低於自繳保險費者,若續保其差額30%可折抵續保之自繳保險費。

南區分署長羅正宗表示,投保條件放寬,農民投保面積在○.一公頃以上,投保香蕉田間植株存活率達九成,種植香蕉不分品種、間作混作也能加保,只要耕作種植密度符合當地慣行栽培常態(平地種植株數八成、山坡地七成以上)即可,且可依不同區域收入保障額度投保;以屏東縣為例,年度型保障收入分三款,一是平地鄉分五十萬、五十五萬、六十萬;另外原鄉及離島分四十五萬、五十萬、五十五萬各三種保障額度;例如屏東高樹鄉蕉農選擇投保每公頃六十萬元額度,保費二萬九千七百七十三元(其中農委會補助50%,屏東縣政府25%,農民只需自繳七千四百四十二元),若一一二年高樹地鄉蕉農區域收入著為五十萬一千一百零二元,不足六十萬元的差額,農民即可獲得理賠,獲賠每公頃九萬八千八百九十八元。

羅正宗說明,為精進保單內容及更貼近農民實際生產情形,農委會為回應農民需求,考量屏東高雄地區多以種植春夏蕉為主,又該採收期間易受價格波動及颱風影響,特別針對屏東高雄地區新增春夏蕉試辦方案(價格採二月至九月高屏地區青蕉產地平均價格,平地鄉分五十萬、五十五萬、六十萬;原鄉及離島分四十五萬、五十萬、五十五萬各三種保障額度),在保險期間若因區域平均收入低於投保之保障額度,其差額可由保險理賠來填補。

種植香蕉農民請在一一二年三月卅一日投保截止日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土地證明文件、存摺影本等向香蕉田區所在地之農會投保,即可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