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6月30日後取得汽車駕照 不得駕駛輕型機車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以往不少民眾常以輕型機車代步,領有汽車駕照就不用再考照,直接可騎乘掛綠牌50cc輕型機車,有鑑於國內道路交通複雜,駕駛汽車跟騎乘機車確實有不同的技巧,一一二年五月三日修正公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五款規定,自一一二年六月卅日後取得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小型車駕駛執照者,不得駕駛輕型機車,六月卅日以後取得汽車駕照的新手駕駛請特別注意遵守新規定。(見圖)

高雄市區監理所說明,要如何參加機車駕駛執照考試呢?首先須至「監理服務網」進行考試預約報名,報名前須完成危險感知測驗,通過測驗後始可預約考試時間及地點,考試前必須參加一百二十分鐘的安全講習,才可參加筆試及路試,或可至機車駕訓班參與完整的安全駕駛觀念及技術訓練,訓練期滿後直接參加機車考照;民眾參加機車駕訓班於一一二年十一月卅日前成功考取機車駕照者,交通部則補助每人一千三百元的訓練費用。

高雄市區監理所關心所有駕駛人,安全的用路環境需要有正確的交安觀念,才可保障所有用路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