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分科測驗 今日下午5時截止報名

▲113學年度分科測驗7月12日、13日登場,受理報名直到今日下午5時為止。(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113學年度分科測驗7月12日、13日登場,受理報名直到今日下午5時為止。(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113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今(18)日下午5時截止,至於繳費期限最晚則到夜間12時為止。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提醒,完成報名的考生,務必上網同步確認報名資料,如未依照簡章規定期限辦理報名及繳費者,不得參加考試。

大考中心指出,113 學年度分科測驗報名今日下午 5 時截止,考生未依簡章規定期限辦理報名及繳費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不得參加考試。

大考中心表示,目前分科測驗的繳費方式當中,便利商店繳費期間已過,臨櫃(包含票據)繳費或匯款轉帳是到今日下午3時30分為止,另外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繳費則於夜間12時為止。

完成報考分科測驗的考生,請在6月6日至6月18日,點選大考中心網站的113分科測驗「試務專區」,同步確認報名資料,至於集體報名考生,則須等待集體報名單位檔案傳輸完成即可確認。考生如需補正資料,是由集體報名單位上網更正,不過個別報名考生,請於報名期間自行上網補正。

大考中心提醒,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申請一般項目、輔具項目應考服務,一律使用網路申請,受理期間至今日下午5時截止,開放上網查詢審查結果日期則為7月5日。

另外如欲申請特殊項目應考服務貿的考生,而且曾於113學年度學測提出申請,並經審查通過,可於5月17日上午 9 時起至今日下午 5 時為止,點選中心網站「113 分科測驗試務專區」的「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查詢 ,提出沿用、變更或新增需求。

大考中心表示,一旦考生的學測與分科測驗報名科目無法對應,或欲變更、新增特殊項目,請在分科測驗受理申請期間內依簡章第24頁規定,繳交應考服務需求表單,或以檢附事證等相關文件提出申請,之後可於6月25日查詢審查結果。

考生要是報名113學測期間沒有提出特殊項目應考服務申請,或未報名113學測,都須另至大考中心網站「113 分科測驗試務專區」的「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線上登錄 「特殊項目申請三項表件(應考服務需求表、在校學習紀錄表、診斷證明書)」 ,列印後以郵寄方式送至大考中心,作為審查依據。

考生若對特殊項目審查結果存有疑義,可於6月27日之前提出複審申請,至於結果公布日期則為7月5日,也請自行上網查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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