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司法官及律師高考第一試訂8/3舉行 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60名

考試院院會今(十一)日通過一一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一一三年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一一三年國防法務官考試計畫。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60名,國防法務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8名。

考試院說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訂於今年八月三日週六在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二試、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定於今年十月十九日至二十日同時舉行,其中司法官與律師考試設臺北、高雄二考區,國防法務官考試僅設臺北考區。

考試院表示,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律師考試第二試選試科目外,均採同一試題。另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於一一四年一月十一日舉行;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二試口試預定於一一四年一月十八日舉行,均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考試院補充,有關以上三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與體格檢查等,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辦法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載明於應考須知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