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一級113年起英檢B1列應考資格 取消英文科目

113年起,高考一級各類科增列通過英語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本報資料照
113年起,高考一級各類科增列通過英語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本報資料照

考試院院會今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自113年1月1日起,高考一級各類科增列通過英語檢定B1等級為應考資格條件,並配套刪除列考英文科目,調整各類科應試科目成績占分比重;另公職獸醫師類科應考資格增訂應領有獸醫師證書規定。

考試院指出,為提升初任高階文官國際觀,並厚植公部門與國外接軌研究能力,促進政府業務國際交流,同時推展雙語國家政策,故修訂本考試各類科應考人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1以上,持有合格有效的成績證明(含聽說讀寫)始得應考。

考試院說,採認的英語檢定測驗種類包括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種。

考試院指出,高考一級過去五年,平均每年報考人數約75人,平均每年需用名額約6人,各類科應考資格條件,均是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證書者,已具備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能及專精研究。

考試院指出,另依據教育部提供全國大學校院將英文檢定成績作為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學生畢業門檻統計調查表,各校博士學位的英文檢定畢業門檻介於相當CEFR B1至B2等級,該考試是政府拔擢高階文官的主要管道,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

考試院表示,且人才需求大多數為用人機關內的研究單位,經徵詢用人機關意見,多數同意將通過英文檢定B1等級納入本考試各類科的應考資格條件,從考選端鼓勵應考人強化英語能力;另配套刪除第一試筆試英文科目,調整應試科目一、二之成績占比,各占筆試成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