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起 駕駛手離方向盤15秒須警示

記者黃宇秀/綜合報導

交通部昨日公告新修正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生效,對配備先進轉向系統有規範,其中防車道偏離輔助系統,民國114年起,當駕駛手離開方向盤15秒後,就要提供警告訊號。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此項新規定是與國際接軌,雖然防車道偏離配備可減輕駕駛在長時間開車時的疲累感,但也不應過度依賴,因此要設定警告時間;為讓業者有更充分準備,新規定114年元旦起實施。

超過時間 要有光學警告訊號

根據新檢測規定,防車道偏離系統應具偵測駕駛手握轉向控制,也就是方向盤的時間,駕駛的手未握轉向控制最多只能15秒,若超過時間,就要有光學警告訊號,指示駕駛將雙手置於轉向控制裝置上,並應包含雙手及轉向控制裝置的圖像資訊,且可附有額外解釋文字或警告符號。

若駕駛手未握轉向控制裝置時間達30秒,應提供紅色的雙手或轉向控制裝置圖像資訊,及聲音警告訊號,且相關警示應直到駕駛的手重新握轉向控制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