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分科測驗新增數學乙 大考中心公告數學科考試說明

114學年度分科測驗新增數學乙  大考中心公告數學科考試說明
114學年度分科測驗新增數學乙 大考中心公告數學科考試說明

大考中心依據招聯會公告的「114學年度起適用的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111學年度起辦理的分科測驗數學科只有數學甲,自114學年度起除了數學甲,將新增數學乙。因此大考中心特別重新編製與公告「分科測驗數學考科考試說明-114 學年度起適用」,說明數學甲與數學乙考科的測驗目標、測驗內容、題型、試卷架構,後續將完成參考試卷,提供各界整卷試卷與答題卷樣貌來參考。

 

大考中心董事長、臺大校長陳文章表示,由於數學乙為新增考科,透過向不同的大學教授與高中教師諮詢,也進行全國各大學校系與高中問卷深入了解各界對於分科測驗數學乙的意見,並辦理小型諮詢會議與全國分區諮詢會議,最後再經教育部多次邀集高教司、國教署、國家教育研究院、數學學科中心師長,分別由課綱、教學與學習等面向共同討論、調整後定案。

 

114 學年度起分科測驗數學考科,測驗範圍包含部定必修及部定加深加廣選修,其中數學甲的測驗範圍定為10年級必修、11年級必修數學A、12年級加深加廣選修數學甲。就數學甲考科而言,114學年度起測驗範圍並無調整。

 

而數學乙的測驗範圍定為10 年級必修、11年級必修數學A及數學B均關聯的學習內容、12年級加深加廣選修數學乙類。而數學乙考科的測驗範圍,特別在11年級部分,為配合於11年級無論修習數學A或數學B的學生皆可於12年級修習數學乙,因此定為數學A及數學B均關聯的學習內容,包含數學A與B之間的關聯,以及數學A和B與數學乙的關聯。

 

陳文章董事長指出,大考中心未來將視高中11年級教學現場的情況,經與各界討論後再斟酌是否微調數學乙考科11年級的測驗內容,如有微調,將盡早公告。

 

這次公告的考試說明,與過往依據99課綱(含 99 課綱微調)命題時的指考數學考科考試說明有所不同,不再採行「顆星制」,主要考量應將高中學生的學習主導權還給高中教學現場,大學考招制度也配合高中課程教學現場的轉變,非由考試引導教學。此外,分科測驗考試時間約為每年7月上旬,高中學生已完成三年所有課程,因而分科測驗具有總結性評量的特性,測驗內容理應包含大學多元入學方案所定所有部定必修與部定加深加廣選修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