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惹議 王國材舉現行規定「微罪不罰」

罰鍰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王國材:符合微罪不罰精神。(示意圖:MotionElements)
罰鍰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王國材:符合微罪不罰精神。(示意圖:MotionElements)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修正後,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新制惹民怨。交通部為平息眾怒拋出「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民眾檢舉也不記點」等構想,不過路權團體對於「微罪不記點」不埋單,痛批道安走回頭路恐迎來「大違停時代」。交通部長王國材今(22日)表示,若認為有個別項目較危險,仍可逐一檢視通盤調整,希望本會期可在立法院提出修法版本,由三黨立委討論。

交通違規記點制度,民眾檢舉、逕行舉發都會被記點,一年被記12點將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引發職業駕駛團體強烈反彈。王國材強調,未來所有違規都按過去執行,罰款不變一定要繳,只是朝民眾檢舉及微罪不記點的方向進行調整,希望在安全與民怨之間取得平衡。

王國材說明,「微罪不罰」現行就有相關規定,在裁罰細則中第12條有規定,例如超速10公里以內、吐氣酒精含量在0.02毫克以下、載貨超重10%以內不罰等,這次規劃修正就是參酌過去的精神,將它引用到民眾檢舉與微罪記點上。

對於路權團體質疑,以1200元為基準,用金額來衡量安全與否是否妥當?王國材強調,提送到立法院後,可以由各黨立委共同討論,若認為1200元以下有些交通違規有較嚴重的安全疑慮,未來也可以把罰款提高到1200元以上。

王國材強調,不論中央或地方,都要負起責任,把交通環境整頓好,讓民眾不容易違規。這次規劃的修正,是環境整頓未完成前的權宜措施,如果有一天道路環境都改善完成,大家不容易因為道路環境不好而容易違停,屆時會再做些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