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以下禁騎電動自行車 教育部納交通安全宣導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政府納管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2年內須完成掛牌,且禁止14歲以下者禁騎。教育部今年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交通安全教育重點宣導,補助成立21所「高級中等學校安全教育重點學校」,以專業學習社群模式,藉由專業團隊帶領,把相關規定納入教材與教學內容,讓教師們獲得最新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注意事項,提供學生正確觀念。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已修法納管,並於民國111年11月30日上路,必須在兩年內、也就是今(113)年底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同時規定未滿14歲不得騎乘,也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

國教署表示,高中階段陸續有滿18歲的成年學生可考駕照,必須推廣車輛騎乘安全教育。除了成立「安全教育重點學校」,同時發展「機車騎乘安全教育課程模組」,希望高中端能在課程落實,透過適合師生需求教材教案,讓學生了解車輛騎乘的正確觀念。

國教署最近委請臺師大團隊在全國北中南東部辦理7場高中騎乘安全課程師資增能研習活動,有357位教師參與,介紹機車騎乘安全教育課程的模組,從「機車知識」、「騎乘安全」及「日常檢查」3大核心主題,培養學生對機車各項功能的認知,並強調定期保養的重要性,以及警覺可能帶來危險的因子。

配合「機車安全駕訓課程模組」,公視已拍攝2部機車騎乘安全影片,放置於Youtube公視兒少頻道(https://reurl.cc/bDRO5X、https://reurl.cc/97XKEn)及教育雲教育媒體影音(https://reurl.cc/RW1Zde)。另外也將以情境劇場方式製作6部教學影片,每部5至12分鐘,適合教師課堂教學運用。

教育部補助成立21所「高級中等學校安全教育重點學校」,實施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教育部提供)

政府已納管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2年內須完成掛牌,且禁止14歲以下者禁騎。(教育部提供)

輕型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3種車輛相關法規比較。(教育部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年滿14歲才可以騎乘。(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