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賣存摺慘遭囚禁毆死 詐騙集團兇嫌一審判11年

詐騙集團囚禁賣存摺被害人毆打致死,法官重判11年。(圖:彭清仁攝)
詐騙集團囚禁賣存摺被害人毆打致死,法官重判11年。(圖:彭清仁攝)

台版柬埔寨!曾姓男子缺錢賣存摺,被詐騙集團成員李姓男子控制行動,拘禁期間曾男頻頻大吵大鬧,兇嫌擔心犯案手法曝光,於是以球棒、電擊棒等凶器,將曾男毆打致死。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名,判處李姓男子11年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警方全力打詐,將詐騙集團列重大治安項目。(圖:警方提供)
警方全力打詐,將詐騙集團列重大治安項目。(圖:警方提供)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李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成為收簿手,以15萬元向被害人曾姓男子購買存摺,並將曾姓男子帶到桃園平鎮區一處住宅控制行動,直到曾姓男子帳戶成為警示戶之後才放人。不過在控制期間,曾姓男子因不明原因大吵大鬧,被告李姓男子於是以棉被及透明膠帶捆綁被害人雙手及雙腳,同時以球棒、電擊器等兇器猛烈毆打被害人,導致被害人身上骨折、多處挫傷,並因橫紋肌溶解症而出現嘔吐症狀。

李姓男子再將重傷被害人帶到新竹市一處賓館內觀察,發現被害人傷勢並未好轉,被告李姓男子於是將被害人丟包在賓館內逕自離去。被害人因嘔吐物吸入深層呼吸道內、部份小支氣管食物阻塞,導致因肋骨骨折、橫紋肌溶血症、毒品中毒、窒息而死亡。

全案法官審酌被告李姓男子,僅因被害人吵鬧、擔心控點曝光,竟不思以理性手段處理,反拘禁被害人並毆打被害人致死,手段兇殘,造成無法回復嚴重損害。考量被告犯後避重就輕,飾詞否認犯行,未見悔悟犯後態度,法官最後依傷害致死罪名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