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跑毒趴暴斃 供毒.性侵主嫌遭判5年2月

台中市 / 黃種瀛 許昱文 報導

這是W飯店事件的翻版嗎?一名17歲傳播妹接到工作前往台中參加毒品趴,結果在場的6名男子對傳播妹下藥性侵,最後把她丟包在汽車旅館內,傳播妹被發現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全案到最高法院,法官認為主嫌何姓男子雖然提供毒品,但傳播妹本身也有吸毒,無法認定是否因為參加毒趴,吸毒過量而暴斃;另外性侵部分,主嫌何姓男子雖然惡性重大,但始終坦承犯案,因此合併執行判處5年2月,不過對這樣的判決,法界人士有不同的看法。

17歲傳播妹在鏡頭前展現自信,原本家住台南,但她接到傳播工作,跑到台中參加毒品趴,在場的何姓等6名男子對她下藥,傳播妹喝下3包「喵喵」毒品咖啡包之後,陷入昏迷,遭到在場3名男子猥褻侵害。記者黃種瀛說:「幾名男子當時在飯店的房間內,強灌少女毒品並侵犯了她,最後男子紛紛離開。」

不過何姓男子繼續把傳播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之後獨自離去,傳播妹最後被清潔人員發現倒在房間內,氣絕多時,案情有如W Hotel事件翻版,全案到了最高法院,法官認為,傳播妹在參加毒趴前,已經3天沒睡覺,法醫發現她還喝酒,體內也有另外的海洛因、K他命毒品,因此何姓嫌犯給她下藥時,「客觀上對於傳播妹的死亡結果無預見可能,很難讓他擔負轉讓偽藥致死之罪責」,也就是說,她的死和被下藥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另外,強制性侵部分,雖然惡性重大,但嫌犯始終坦承犯行,最後法官依轉讓偽藥、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

其他民眾說:「這樣才5年而已喔真是太少了,應該算要重罰吧。」、「只有5年是有點過分,但是我個人還是希望,更深入了解一些詳情狀況。」民眾聽到這樣的判決,看法不一,但法界人士有另一個角度的思考,律師蘇文俊說:「(單獨)就強制性交罪來講,它基本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我認為量刑在5年之間,顯然是中間偏輕的狀況。」傳播妹參加毒趴,最後暴斃在旅館房間內,親友氣憤難平,而法官的判決更引發各界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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