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未滿不可做!整後苦惱莫及 醫美整形年齡列管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時下盛行醫美微整形,各家診所也以學生優惠價,吸引愛美年輕族群上門改造外貌;但也因而被衛福部列入18歲年齡限制,要求醫美診所不可同意替未滿18歲未成年人施作臉部整形、抽脂、削骨、拉皮或是隆乳等非為醫療必要美容手術。

全智賢的細長堅挺鼻形、宋慧喬的鵝蛋臉、李孝利的豐滿胸型都成為時下完美外貌,讓許多愛美女性或男士希望能透過整形,打造出心目中的完美狀態。但根據衛福部統計,過去1年內就有至少800例未滿20歲民眾進行醫美案例,9成5為打雷射或脈衝光等光電治療,5成選擇拉皮、隆鼻、抽脂等侵入性療程。

衛福部有鑒於未成年可能因心智上的改變而後悔進行美容手術,即在2月初提出醫美修正,規定醫師對未滿18歲未成年人不得執行醫療行為,包括眼部整形、鼻部整形、植髮、抽脂、削骨、臉部削骨、顱顏重整、拉皮、縮乳及隆乳等非醫療必要美容手術,而命令已於26日通過生效。

衛福部指出,僅有狐臭治療及疤痕重整手術不限於此禁止項目;而違反醫美業者恐觸及《醫師法》,最可高罰50萬元罰緩,情節重大者甚至面臨停業、廢止執業執照或醫師證書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