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 今起公告半年

「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 今起公告半年
「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 今起公告半年

立法院院長游錫堃今天(28號) 在朝野黨團總召見證下,在立法院群賢樓公佈欄公告「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今天起公告半年,此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公告半年後,應於3個月內投票複決,這將是歷史上第一次用公民複決方式讓修憲案生效。不過修憲門檻高,需超過965萬張同意票才算通過。

立法院院會25號表決通過攸關「18歲公民權」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朝野以109票全數贊成通過,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全案公告半年後,需經公民投票複決通過,才能正式生效。

立法院3月28號起在群賢樓公布欄公告「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立法院院長游錫堃表示,感謝朝野黨團共襄盛舉,才能有109票同意票,通過18歲公民權的修憲案。他指出,距離上次修憲已17年,且這次修憲案與過去不同,過去7次修憲案是經國民大會同意,這次是立法院通過後交由公民複決,因此非常難得珍貴。

游錫堃院長表示,公民複決門檻高,必須是公民數1/2同意,依據2020總統大選公民數來看,必須要有965萬的同意票才能通過、生效;他呼籲,這修憲案立法院朝野黨團都贊成,他呼籲全國同胞一起來當志工行銷,希望在公民複決時通過,一舉通過修憲門檻,共同完成擴大青年參與的修憲歷史任務。

游錫堃院長認為讓年輕人共同決定國家前途,意義非常重大,也讓臺灣重大決策有年輕人的意見,呼籲全國同胞屆時積極參與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