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縣道北濱—花蓮大橋 擬提高速限

花蓮193縣道北濱外環道至花蓮大橋段拓寬後,行車速度上限值低且不一致,引發民怨四起。(羅亦晽攝)
花蓮193縣道北濱外環道至花蓮大橋段拓寬後,行車速度上限值低且不一致,引發民怨四起。(羅亦晽攝)

花蓮193縣道北濱外環道至花蓮大橋段拓寬後,行車速度上限值低且不一致,引發民怨四起。花蓮縣議會10日籌組專案小組,檢討路段速限問題,建請縣府提升全段速限並統一。縣府建設處表示,將依公路設計規範速限標準,對實際道路整體狀況做綜合考量,並研究提高速限的可行範圍。

專案小組提案人、議員魏嘉賢指出,193縣道北濱外環道至花蓮大橋全長約5.6公里,道路拓寬成4車道後,行車速度上限仍維持過去每小時50公里,當道路順暢時,駕駛油門輕踩就會超過速限而收到罰單,以致常有民眾陳情應提高速限,且沿線紅綠燈號誌轉變秒數短,有可能造成車輛急煞發生追撞事故。

縣警局交通隊長張博皓表示,警方在該路段執法,民眾只要超出速限10公里,通常會先勸導,超過20公里才會開罰,嚴重超速則吊扣牌照。

他認為,未來若有機會將速限提升至每小時60公里,因為常接獲不少用路人反映無法分辨吉安溪橋南北端分界而不慎超速,希望橋的兩端速限能統一。

建設處副處長張志豪指出,該路段原線拓寬工程,依公路路線設計規範「四級路平原區」等級設計,由於等級規定都市計畫區內限速為每小時50公里、計畫區外60公里,當時考量現場條件將2個速限規範都降低10公里,分界線約在東海十街,以北是都市計畫區內、以南是都市計畫區外,用路人確實不易分辨。

他說,經專案會議反映用路人實際碰到的問題,建設處後續將依會議決議研究提高速限,不過仍會在公路設計規範速限標準下,就實際道路線型、寬度、號誌及緊急應變等做綜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