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量 3豆干絲含過氧化氫

清明節快要到了,臺北市衛生局最近抽驗清明祭祀食品,今年抽驗了三十五件食品,抽驗結果五件不合格,包括萬華東昇米糧食品、中山區豐泰食品販售的花生粉,遭驗出黃麴毒素超量;另外臨江街一家豆腐攤、通化街菜攤、松山區廣誠素食的豆干絲,也遭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林麗玉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三月初,抽驗清明應節祭祀食品,一共抽驗了35件,結果發現3件豆干絲,遭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殘留;2件花生粉遭檢出黃麴毒素超量,不合格率為14.29%。衛生局簡技陳立奇說,這次遭抽驗不合格的商家,包括萬華東昇米糧食品、及中山區豐泰食品的花生粉,黃麴毒素超量;另外臨江街一家豆腐攤、通化街菜攤、松山區廣誠素食的豆干絲,也遭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標準是不得殘留。簡技陳立奇說,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波抽查不合格店家,發現遭檢出花生粉含黃麴毒素的「豐泰食品行」,去(100)年也遭衛生局抽驗檢出黃麴毒素超量,而來源廠商同為昌泰實業廠有限公司。衛生局提醒,黃麴毒素具肝毒性,長期低劑量食用,容易導致肝細胞突變,造成肝癌的發生。至於過氧化氫(H2O2),俗稱雙氧水,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具有漂白、防腐效果,食用過多可能會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也可能造成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

而豆干絲違規使用添加物,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可處製造業者3~15萬元罰鍰,違規產品沒入銷毀;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超量,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及第29條規定,限期改正,複抽仍不符規定,將依法處3~15萬元罰鍰。另外如果攤商無法交代來源業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規定,處分3~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