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暗槓車手詐騙35萬元 中壢偵查佐起訴

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一名陳姓偵查佐,涉嫌兩度未把查扣詐欺車手現金繳交到桃園地檢署贓物庫,侵佔金額共35萬元,檢方全案偵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中壢分局偵查隊在今年4月底實施內部稽核,清查比對扣押物品清冊後發覺,主動將陳姓偵查佐移送檢方,並由肅貪組檢察官葉益發偵辦。

檢方查出被告所屬偵查小隊,在108年9月間,查獲李姓詐騙車手提領贓款,當場扣得現金37萬5,000元等贓證物,另於108年12月間,查獲徐姓少年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當場扣得現金47萬元等贓證物,扣押物品都交由陳姓被告保管。陳姓被告在去年9月23日將李姓詐騙車手扣押物品辦理繳入檢方贓物庫時,竟僅辦理入庫22萬5,000元,將其中15萬元侵占入己,另於同年12月9日將徐姓少年車手扣押物品辦理繳入贓物庫時,僅辦理入庫27萬元,將其中20萬元侵占入己。

陳姓被告在偵查中已自白犯行,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35萬元,檢方起訴後,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前段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