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童混齡編班修法爭議 立委籲考量幼兒身心發展

教育部在端午連假前預告修訂「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規劃符合條件的2歲童可在3歲班級就學,引發家長與教師團體反彈。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強調,政策擬定必須將心比心,2歲童的身心發展沒那麼快,混班上課可能造成孩子面對不合適的學習環境。

教育部日前在公共政策平台上預告修訂「幼照法」施行細則,讓3至4歲的班級可以混齡2歲幼兒,引發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與家長團體不滿,不到2天已經有上萬人留言反對修法。教育部雖解釋,修法只是讓「生理年齡3歲」與「學齡3歲」的幼兒有機會在同一個班級,但仍無法平息爭議。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指出,2歲小小孩的身心發展程度與3歲以上幼童有差異,如果隨便混齡編班,可能導致孩子在不適合的學習環境中掙扎,呼籲教育部修法前務必三思。林宜瑾說:『(原音)我想擬定任何政策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將心比心、要同理心,你讓2歲的幼兒混齡到3歲以上幼兒的班級,首當其衝就是2歲的孩子們,2歲的孩子因為年齡的關係,生活經驗、身心發展都不如3歲以上的幼兒。』

針對混齡編班問題,靖娟基金會指出,幼幼班師生比為1:8,而小班以上師生比為1:15,若修法可以混齡上課,可能導致幼教業者為了節省成本,而不願設立2歲專班。國民黨立委林奕華過去也就幼兒園師生比問題指出,從2歲幼幼班到3歲小班,孩子可能只差一天師生比就天差地別,十分不合理,因此她認為,教育部應該從根本上降低師生比,從現行的1:15降為1:12,以提升幼教品質。教師團體也呼籲教育部審慎思考修法,依循正途設立2歲專班,以保障幼兒的受教權與學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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