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憲同婚2年內合法 林昶佐: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

大法官釋憲同婚2年內合法 林昶佐:剩下的就是我們的事了!

大法官會議今(24)日下午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現行民法婚姻篇違反憲法第22條對婚姻自由之保障,應在2年內修法,但也認為修民法、立專章或專法屬立法形式。針對釋憲結果,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釋憲案出爐後第一時間在臉書貼文,「兩年內應修法,剩下就是我們的事了。婚姻平權,支持修民法」! 林昶佐在5月17日「國際不再恐同日」在臉書貼文,「這個世界上,不該有人應該因為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而被霸凌、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衛福部、教育部及各地方教育局要能秉持『國際不再恐同日』的精神,堅持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原則,各級政府也應該要堅守性別平等的價值」,他並貼上與工作夥伴Joey Kuo吻別的照片。釋憲案公佈後繼續力挺修民法。 挺同婚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許毓仁則在釋憲出爐前發布聲明表示,是釋憲的結果應對同婚有利,應該會是因同性婚姻目前是違憲,所以要透過修法保障同性婚姻的權利。他表示希望立院臨時會可一股作氣來處理。他也表示個人比較不贊成專法,「保障同性婚姻是人權,應透過民法來處理」。 許毓仁表示,有可能會給予1至2年的時間讓立法院修法。目前民法修正案已送出委員會等待二、三讀。這段期間,以社會最大公約數來看,也可能會有立委、法務部會順勢推出專法的版本。 許毓仁表示,無論怎麼樣,期待婚姻平權的議題越快處理越好,希望就趁這次臨時會一股作氣來處理,若沒辦法,也希望執政黨可以有明確的時間表來排審。對於是否會接受專法?許毓仁說,他個人比較不贊成專法,「若是要立專法,執政黨必須要提出解釋,為何不可以修民法」。 許毓仁在聲明中提到,「台灣要被國際看見,不只是透過經濟、外交、政治,而是對於多元社會的包容度與進步社會價值等軟實力。無論釋憲結果如何,最終將回到立法院處理,然而時間在流逝,明年又要選舉,到時若沒人敢碰這議題,同婚法案近期能否通過,仍舊是未知數,但這是必須完成的任務之一,希望立法院、政府能夠有明確態度,要去處理而非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