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民間環境會議閉幕 環境權入憲、世代正義願景出爐

2014民間環境會議閉幕 環境權入憲、世代正義願景出爐

本報2014年4月21日台北訊,編輯室整理報導

為期兩日的2014年全國NGOs環境會議20日在東海大學閉幕,經過連續兩日共406人次、50個環保團體、11個產業界、28個大學、7個政黨、5個官方單位的接力討論,全面探討當今最敏感、影響最重大的環境破壞案例,以及環境權入憲、世代正義、綠色經濟等願景。

2014年會議在生態環境個案研析方面,探討了空氣汙染、土壤汙染、輻射汙染、石虎保育、藻礁保護、外來入侵植物、水泥國土、風力發電、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動物權、國土計畫、環境世代正義、綠色能源能源政策、綠色經濟、反賭場等議題。

據主辦單位台灣生態學會發布的訊息,此次會議共識與展望全文轉載如下,:一、推動新基本國策

憲法基本國策對國家的基本立場及發展方針作政策性、提示性的規定,我們主張將國土保安與世代正義、綠色經濟以及環境教育應作為基本國策,從根本落實國家的永續發展。

1. 國土保安與世代正義:現今經濟的發展是在摧毀後代子孫的未來,故基本國策應納入世代正義。

-主張訂立《世代影響評估條例》,此條例適用於國土計畫、環境法規、開發案環評等;為保全其他世代對公有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政府應立即禁止公有土地所有權買賣、租賃、釋出及移轉登記,禁止期間至少五年,並盡速研訂、通過本條例。

-增設「國土計畫與管理委員會」獨立單位,此委員會須跨部會,並設立青年世代代表。

2. 綠色經濟:高耗能、高耗水、高汙染的產業應轉型,產業須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產業結構轉型須依循台灣本土自然資源與環境特性,發展適宜的產業及保護農業安全,並以國民幸福指數作為評估經濟成長的指標,以此取代國民生產毛額。

3. 建立有效的環境教育:現行官方環境教育陷入政令宣導、道德規範與順民教育,我們主張應將環境教育的目標定為「認識台灣環境問題之結構」、「解決台灣環境困境之公民行動」。二、環境權入憲

台灣需有永續發展的藍圖,環境權必須入憲。過去的環境權是以人為主體的生存權,我們主張應建立新的環境權概念,以整體自然環境為主體,讓原生 動、植物之生存權及海洋、森林、山川、濕地等自然棲地,得以入憲保障,以維護台灣原生生態系統。此外,重要之文化遺產也應予以保障。目前實務面,須立即改 善之議題如下:

1. 公民參與與資訊透明化:建立「公民參與機制」與「資訊透明化」,讓民間力量透過行政監督,為台灣生態環境之永續發展把關。

2. 生態保育:石虎棲地保育;桃園藻礁設立自然保留區;原生與特有動、植物保護;外來入侵動、植物防治具體作法;收容動物零安樂死。

3. 污染管制:空氣、水、土壤等環境汙染,立即啓動總量管制,並以環境風險評估(生態風險評估+健康風險評估),提出減量目標及減量期程。

-政府應修正及啟動空污法第12條空污總量管制。

-我們反對政府放寬土壤汙染監測及管制標準。

-我們反對政府開放廢五金進口。

-我們反對政府將事業廢棄物認定為產品,及譴責政府行政怠惰,讓不肖業者將事業廢棄物不當掩埋於農地。

-我們反對全國區域計畫將非法工廠就地合法。三、立即廢核與能源政策

能源政策為國安之本,國家的能源安全除了實現能源自給,也應降低能源使用對環境生態造成的傷害。我們主張:

1. 立即停建核四:政府應落實非核家園之願景,我們要求「立即停建核四」,核一、核二、核三廠立即停役。

2. 輻射汙染監測:政府應建立官方輻射監測的學術研究規範及台灣輻射地圖資料庫,並加入公民參與機制。

3. 再生能源十年計畫:政府應提出台灣再生能源十年計畫,積極研發再生能源及發展能源使用效率的技術,訂立目標逐年提升再生能源比率,以縮短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的時程。四、大會宣言

-建立國土保安與世代正義之基本國策,構築台灣永續發展藍圖。

-環境權入憲,保護原生生物與其棲地,維護台灣原生生態系統。

-立即廢核,發展再生能源十年計劃。五、大會口號

-國土保安,世代平安。

-山水有權,環境入憲;「環」我憲法,共創環「淨」;牠們與我們是鬥陣仔,We Are Together!

-綠能綠電,永續無限。

※ 詳情可下載大會手冊 http://goo.gl/jyg4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