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2018春節 中小學上學期寒假前得先補3天課

因應2018春節 中小學上學期寒假前得先補3天課

由於2018年的春節日期相當晚,原訂中小學寒假結束後3天後才是除夕。教育部考量學生學習完整性,決定將第二學期的3天課挪到第一學期,也就是在寒假前多上3天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在沒有做任何處理的狀況下,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是2 月12日,除夕卻是2月15日,等於是上課3天後,又要開始放春節假期。 許麗娟表示,教育部近日召集縣市政府、校長、教 師、家長團體開會,得出共識。一來是要讓學生學習完整,二來也要兼顧整體「家庭價值」,方便農曆年間的返鄉安排,因此決定將第二學期的3天課挪到第一學期先上。 按照教育部規劃,明年1月22日、23日、24日要「 補行上課」,也就是提前上第二學期的課;第二學期則延後到2月21日、也就是春節假期結束後才正式開學。由於要提前上第二學期的課,教育部也要求教科書也要提前在1月份運送到各學校,方便師生使用,將和各縣市協調後續作業事宜。 以下是詳細時程安排: (一)106學年第1學期結束 :107年1月19日。 (二)106學年第2學期2月12日、13 日及14日課程:調整至107年1月22日、23日及24日先補行上課。 (三)106學年寒假起訖日期:107年1月25日 至2月14日。 (四)107年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107年2 月15日至2月20日。 (五)106學年第2學期春節假期後上課:107年2月2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