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選1/1零時起不得公布報導評論民調資料 最高罰500萬

總統、立委選舉進入最後衝刺!中選會今天表示,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至11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

總統、立委選舉進入最後衝刺!3黨總統候選人選情激烈。中選會今天表示,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至11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 (中央社/檔案照片)
總統、立委選舉進入最後衝刺!3黨總統候選人選情激烈。中選會今天表示,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至11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500萬元。 (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選會新聞稿表示,1月11日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均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中選會並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