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私大校長會議登場!討論高教政策與發展困境

【記者 薛秀蓮/台北 報導】私立大學校院校長為共同研討大學治理問題及高等教育發展困境,於10月6日在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綜合大樓前棟4樓誠樸廳舉辦「2020私立大學校院校長會議」,逾30所大學校長出席,對私立大學資源配置合理性提出報告與分享,並針對當前私立大學面臨的經營困境,進行意見交流與討論,共同提出對高教治理的期待,最終會議達成共識,盼政府重新建構一個超然獨立,具跨部會協調功能之監理機制,並公平配置補助高教資源,積極協助經營困難之學校轉型、改制及退場。


私校協進會理事長、世新大學校長吳永乾於專題報告中指出,長久以來,台灣重大高教政策大多受政治力強行介入的不當影響,以致無法對症下藥端出能有效解決問題或有助於公私立大學永續發展的善策良方。80年代「廣設大學」與「一縣一大學」政策皆未正視出生人口已持續下降多年之事實,以增設或改制方式大量設立大學校院,導致近幾年以來高教供需失調、愈來愈多大學面臨招生不足窘境。吳永乾強調,「不能為了爭取選票或維護執政利益,搞到供過於求,招生名額多於實際求學人數的田地。」

針對私校長久來面臨政治力介入,吳永乾批政府干預涉及大學自治各個面向,大至校長遴選、教師任免、薪資待遇、生師比率、招生名額與管道、系所設立與裁撤、學雜費調整等事項,小至教師升等、學生實習、學分抵免等細節。吳永乾也提及,高教資源不足,政府補助分配不均,辦學成本不斷提高,教育部卻長期凍漲學費,導致私立大學教學資源短缺情況日益嚴峻。

元智大學校長吳志揚表示,元智已15年未調漲學雜費,中間經過2次教育人員調薪,加上物價指數上漲,大家都勒緊腰帶過日子,但非長久之計。前教育部次長、私立南華大學校長林聰明也指出,即便南華比照公立收費,但私校學費十多年沒調,坦言經營成本有很大負擔。

逢甲大學校長李秉乾強調,大學非義務教育,上大學是個人選擇,非基本人權,政府政策是大學自由自治,但學雜費議題上卻有民粹抗議朝社會主義福利發展,彼此相互矛盾;李秉乾認為,全台薪資凍漲,可能就是學雜費凍漲的連帶影響,他建議勿將學雜費制度與補助弱勢生就學綁在一起,應分開執行。

義守大學校長陳振遠探討資源配置和理性、學雜費調整規定、獎助及補助款機制,人人都有大學讀的台灣,有錢人子女入頂尖大學的機率比窮人來得高(婦人小孩進入台大的機率是窮人的6倍),在台灣,即使最低所得群家庭,約有80%的學生會念大學(最有錢家庭子女在台灣註冊大學比例下降,推測子女不在國內讀大學)。私立一般大學各校之獲獎補助核定總和約佔各項收入總和之4.3%;約占經常支出總和之4.7%,公立一般大學獲高教深耕計畫經費補助總和占總核定經費>75%,108年度一般大學(不含宗教研修)核定總額增加10.23%,(1)公立大學總核定增加13.60%、(2)私立大學總核定微幅下降0.12%,一般大學之公平每位平均高教深耕補助約為私立每生平均高教深耕補助3.79倍。

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高等教育經費,在政府預算有限的情形下,要追求頂尖,也要照顧弱勢,應適度開放大學多元發展,依照各自屬性發展特色,可以有不同的規模、師生比與學費政策(高學費/高獎(助)學金、平價學費、低學費、免學費),學費調整機制為確保教學品質的必要措施,學費凍漲嚴重稀釋教育資源/品質,台灣的大學學費較世界主要國家低廉(金額、佔每人GDP百分比)、目前高教現場,在少子化、(如何讓)私校退場熱義的情況下,使得媒體與社會大眾忽略了:目前大學生在校生,70%就讀私立大學(2026之後也還有50%),私立大學學生之選擇優質教育的權益仍需受到保障,期待政府落實大學自治,讓私立大學能多元發展,創造世界一流、優質、高性價比的大學教育。

高雄醫學大學校長鐘育志「私校資金運用規定,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刪除第二條第(一)項第3款及第三條第(一)款第3款。刪除理由(一)該項條文其他各項款已足以研判「財務狀況惡化,有影響校務正常營運之虞」,(二)第3款規定恐影響正常營運學校之辦學。影響一:該款條文限制校務基金之動用,學校無法大幅改善師生軟硬體教學設施、影響二:教育部獎金補助款若未期撥付,可能造成扣減不動產支出前現金短絀,但書扔需行政裁量,但依最近一學年決算報告、預測未來三年度內財物、無資金缺口之學校不在此限。

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表示,近年來,高教政策環境持續變遷,各校資源緊縮,但學校支出不斷增加,各項新興產業興起,對於人才培育的需求轉變,影響大學發展方向,新冠病毒肆虐造成陸生不來、國內生育下降趨勢,人口分佈是呈現少子化、老年化,衝擊大學生態發展,大量依靠學雜費支撐學校營運並非長久之計,影響大學在經營方式上尋求改變,開拓多元學生來源,提升學校競爭力,因應未來就業市場之挑戰,與時並進,更是本校教務發展的長期目標。


台北醫學院公共事務長蘇維文表示,所得稅法新制»股利改「分離課稅」讓有錢人不捐了!私校、公益團體財務雪上霜。根據«私校法»規定,納稅義務人透過教育部「興學基金會」之捐贈,可享「所得總額」50%的租稅抵減,「未指定特定之學校法人或學校者之公益捐贈,得全數扣除」,但«所得稅法»同時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政府(含公立學校)之捐獻,其「捐贈扣除額」之上限,不受金額之限制,由於企業主捐贈給公立學校等政府機關,最高可享100%之租稅抵減,多數企業主基於節稅考量,寧可把錢捐給公立學校。為提高私人捐贈意願、改善私校募款困難,建議私校與公立學校,減稅待遇相同。將可充實私校資源,改善私校整體教育品質。


面對高校面臨的種種困境,協進會提出會議共識宣言:盼政府在行政院下成立跨部會高教政策規劃及監理委員會,並呼籲政府公平配置補助高教資源,加強協助弱勢學生就學、平等對待公私立大學校院社會資源捐款運用,另外針對學雜費議題,則建議政府尊重並回歸原有法定學雜費調整計算基準,同時鬆綁活化私立大學校院資金及資產運用,並積極協助經營艱難學校轉型、改制及退場,正視台灣高教面臨的嚴峻挑戰。

圖一:2020私大校長會議登場!討論高教政策與發展困境合影。
圖二: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 吳永乾理事長私立大學校院校長為共同研討大學治理問題及高等教育發展困境。 圖三:輔仁大學校長張漢聲 影響大學在經營方式上尋求改變。
圖四:台北醫學院公共事務長蘇維文表示,所得稅法新制»股利改「分離課稅」讓有錢人不捐了!私校、公益團體財務雪上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