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更新】國民年金是什麼?一定要繳嗎?給付方式、申請管道一篇全解析!

「才剛離職不到1個月,就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國民年金到底是什麼?繳了有什麼好處?不繳又會怎麼樣嗎?」

國民年金保險從97年10月1日開始施行至今,雖然宣導已逾十餘年,也有許多人在待業或家管中收過國保的繳費單,但多數人對於國民年金還是一知半解,本文就要來帶你用12個重點認識國保,了解如何選擇對退休保障最有利!

國民年金(簡稱國保)是什麼?

國民年金保險是政府開辦的社會保險,只要有參加並依規定按時繳保費,在年滿65歲以及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時,就可以領到5大給付保障,分別是「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簡稱『老年年金』,原『敬老津貼』)」、「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簡稱『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3大年金給付保障,以及「喪葬給付」、「生育給付」2種一次性給付保障。

此外,國民年金開辦前發放的「原住民敬老津貼」,也一起改以「原住民給付」名義併入,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原住民。

國民年金納保對象有哪些?

依照國民年金法規定,年紀25到64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3情形之一,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期間都是國保的納保對象。

一、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

二、僅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1.97年12月31日以前領取。

2.98年1月1日以後領取之年資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未達50萬元。

三、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

1.未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在97年12月31日以前曾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年資及金額不列入計算)。

2.98年1月1日以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及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金額合計未達50萬元。

國民年金5大給付保障

老年年金

資格:曾參加國保、有國保年資的人,年滿65歲時可請領。

保障:無欠繳保費且符合資格者可依A、B兩式擇優計給

A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0.65% + 加計金額(109年1月起調整為3,772元)

B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1.3%

請領期間:從年滿65歲後,就能向勞保局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的當月起按月發給,領到死亡當月為止。

身心障礙年金

資格:在參加國保期間因傷病事故,被醫院診斷為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而領有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

保障:按投保年資計算,每滿一年,按月投保金額發給1.3%,若因為年資過短,算出來的金額不到最低保障,109年起是發給最低保障5,065元。

遺屬年金

資格:

1. 在加保期間死亡

2. 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

3. 領取老年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保障:

資格1公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1.3%

資格2公式:月投保金額 x 保險年資 x 1.3% x 50%

資格3公式: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金額 x 50%

遺屬年金最低保障自109年起為3,772元。合格遺屬如果有2人以上,每多1人可加給25%的年金,最多加給50%。

喪葬給付

資格:在加保期間65歲前身故

保障:由支出殯葬費的人檢附支出費用證明文件,一次領取5個月的國保月投保金額91,410元。

生育給付

資格:在加保期間生育

保障:可領2個月國保月投保金額36,564元,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雙胞胎為例,可一次領取18,282元 x 2個月 x 2人 = 73,128元

國保老年年金怎麼領?

多數人投保國民年金是衝著老年年金而來,但到底退休該怎麼領及怎麼選擇A、B式呢?

【案例一】老王加入國保12年,年滿65歲時,每月可領多少?

A 式:18,282元 x 12年 x 0.65% + 3,772元=5,198元(老王應擇優選A式)

B 式:18,282元 x 12年 x 1.3% =2,852元

【案例二】老李加入國保35年,年滿65歲時,每月可領多少?

A式:18,282元 x 35年 x 0.65% + 3,772元=7,931元

B式:18,282元 x 35年 x 1.3% =8,318元(老李應擇優選B式)

我該怎麼申辦國民年金?

國民年金是採主動納保,由勞保局比對戶政及相關社會保險資料,將符合資格的人主動納保、喪失資格的人排除納保,因此我們並不須要申辦加、退保。另外,保險費採每2個月為1期的雙月計算,並於每單月份月底寄發繳款單,被保險人應於再次月底前繳納。

沒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怎麼補單?

被保險人如果在勞保局寄發繳款單的次月10日前仍未收到繳款單或遺失,目前有3種方式申請補發:

1.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自行列印

2.臨櫃補發

攜帶身分證正本。如果是要幫別人申請,則需申請人與被保險人雙方的身分證正本。

3.郵寄補發

電話(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6066、6055或6077)、書面(地址:100023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網站「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單」功能(免登入)申請。

▲國民年金保費繳款單郵寄申請作業 (圖片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

國保保險費要繳多少?一定要繳嗎?政府負擔多少?

112年1月1日起國保月投保金額19,761元,保險費率10%。(保費每月1,976元)

一、低收入戶

政府全額負擔

二、中低收入戶

自付30%,政府負擔70%

三、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

以被保險人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如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自付30%,政府負擔70%

以被保險人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如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自付45%,政府負擔55%

四、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證明者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政府全額負擔

中度身心障礙:自付30%,政府負擔70%

輕度身心障礙:自付45%,政府負擔55%

五、其餘一般被保險人

自付60%,政府負擔40%

國民年金繳費方式

勞保局目前提供9種繳費方式,包括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轉帳代繳、金融機構或郵局臨櫃繳納、便利商店繳納、網路銀行繳納、網路ATM繳納、金融機構行動APP繳納、e-Bill全國繳費網繳納、台灣Pay行動支付、行動繳款單。

國民年金逾期忘記繳怎麼辦?

已逾期的國民年金保險費仍可在代收期限內繳納,值得留意的是雖不會有滯納金但有利息。利息以保險費繳納期限屆滿的隔天計算到繳納保費的前天,用每年1月1日的郵局1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計算。

舉例來說,109年度的利率是1.04%,勞保局在109年5月底寄發109年3、4月份的保險費繳款單,繳納期限是6月30日,如果被保險人1個月應繳納的保險費為987元,遲至6月31日才繳清,則應加計利息1元,但因金額在30元以下所以免徵。

算式:987 x 1.04% x 30/365=0.8元

生活有困難,沒錢繳納國保怎麼辦?

想要保國民年金卻沒錢?目前政府針對繳費困難者提出3種作法:

1.申請保費補助:家庭總收入較低者,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公所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補助資格認定。

2. 申請分次補繳:未逾10年補繳期限的保費,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開立多張較低欠費金額的繳款單分次補繳,但逾期繳納保費期間須加計利息,112年利率1.475%。

3. 申請分期繳納:符合「欠費3,000元以上」且公告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和50萬元以下(年滿65歲或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不受此限)」可申請。分期繳納以1個月為1期,最多40期,各期應繳納金額不得低於1,000元。

國保按時繳vs.逾期優缺點

國民年金按時繳優點

保障即時

發生生育、老年、重度身心障礙、死亡事故,可依規定請領給付

政府補助

保險費至少由政府補助40%,自付60%的保險費享受100%的保障

快速回本

就算領取B式老年年金,約4年多就回本,A式就更快了

國民年金逾期缺點

保障延遲

未繳清欠費者,所有國保給付將暫時拒絕核付

加計利息

10年內可補繳欠費,但延遲繳納期間會加計利息;越晚繳,利息愈多

不能補繳

超過10年的欠費不能補繳,也無法計入保險年資

少領給付

有超過10年欠費不能補繳者,身心障礙年金無基本保障5,065元
老年年金不得擇優領取A式(A式金額至少3,772元)

國民年金一定要繳嗎?不繳會罰配偶?

國民年的年輕人來說,國保保障金雖然立意良善,但繳費率一直偏低,依據勞保局國年金組資料除了50歲以上準退休族,49歲以下投保率不到4成。對於2、30歲的年輕人來說,國保保障不如勞保,且對於3、40年後退休時保障還剩多少充滿疑慮。

其實不繳國民年金不罰本人,卻有另一個爭議性。依據國民年金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白話文就是,你不繳錢,我就去找你的另一半。

勞保局自101年開始執行國保欠費罰配偶作業,每年「隨機」挑200位欠費者催繳,不繳的話就對其配偶催繳,如經催繳後仍不繳費者,會處3,000元到15,000元的罰鍰。若罰鍰經書面通知限期繳納逾期未繳,最後就是移送執行。

國保「配偶處罰條款」怎麼來的?

雖然民間對此戲稱「配偶處罰條款」並覺得荒謬,但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也曾對此回應,這是基於「家務有酬」的概念。舉例來說,有收入的丈夫應為無薪水的家管妻子給付國民年金保費,讓配偶在無勞保下還有國保保障。並且考量少數家庭的特殊情況,國民年金法已於100年6月13日修正增訂「具有正當理由」之配偶不適用連帶繳納保費及罰鍰的規定。

其實國民年金雖然是強制納退保的社會保險,無法依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加退保,但卻有著「超過10年的欠費,不能補繳」的規定。換句話說,不繳錢只要拖過10年,就會變成你還不了錢,債主也不會再催款的情形。這樣若有似無的約束力,也造成國保財務缺口持續擴大的困境。

所以,到底要繳還是不繳?只能說,不強制的現階段,每個人都可以把手上的退休保障規劃好好算算,哪種投報率比較划算。


更多今周刊文章
連外甥買房想借頭期款也照樣拒絕!巴菲特一生極度厭惡借貸:借錢是使人誤入歧途的開端
玉山金、兆豐金…2023年定期定額存股金融股!達人:如果錢只夠All in一檔,我選它「獲利回血幅度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