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陽敬老金懶人包,最高領2萬!全台各縣市65歲以上領取資格、發放金額、何時能領一次看

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宣布,今年8月將重啟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1500元,民眾8月8日至9月7日可持敬老卡至各捷運站悠遊卡加值機、4大超商等靠卡領取,後續依序有現金匯款、公所指定地點及時間領取方式致送,人瑞則由各區公所里幹事到府致送,全市預計逾55萬名長輩受益。

除了北市以外,《今周刊》也一併統整全台各縣市重陽敬老金資訊,完整懶人包一次看。

六都

台北市

? 誰能領?

同時符合以下兩項資格的北市長輩即可領取重陽敬老禮金!

  1. 至今年重陽節(112年10月23日)當日設籍本市滿3個月(112年7月23日前設籍完成)。

  2. 於112年12月31日年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55 歲以上)之長者,即47年12月31日前(原住民5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領多少?

  1. 年滿65歲至98歲(原住民為55歲至88歲),即47年12月31日前(含原住民5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

  2. 99歲(原住民為89歲)以上,即13年12月31日(含原住民2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萬元及禮品一份。

?哪裡領?

一般年滿65歲長者

  1. 8月8日至9月7日敬老卡及愛心卡(敬老註記)靠卡「優先」領取:可持卡片至臺北捷運各車站悠遊卡加值機、四大超商、美廉社及台北101購物中心B1服務台靠卡領取。

  2. 10月3日匯款入帳 (限長者本人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請於7月26日至8月31日前至社會局網站線上填寫或至臺北市各區公所社會課填寫「臺北市政府重陽敬老禮金匯款同意書」,申請後依社會局公告之匯款日匯款至指定帳戶。

  3. 10月12日至11月13日 至定點親自領取:可於期間內至設籍區公所公布之指定地點及時間領取,敬請留意後續指定地點公吿。

特殊資格

  1. 低收、 中低及中低老津長者,於8月7日由社會局直接撥款入本人帳戶。如於期間未收到款項,請循其他管道(敬老卡靠卡、設籍區公所公布之定點領取、填寫匯款同意書)

  2. 99 歲以上(原住民為 89 歲)人瑞由各區公所里幹事到府致送!

常見問題

Q:萬一我錯過領取方式的期間該怎麼辦?

A:請於112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間至社會局網站填寫線上匯款同意書,後續社會局將補發至長者本人指定的郵局或是台北富邦銀行帳戶。

Q:我已年滿 65 歲,要怎麼填寫匯款同意書?

A:7月26日起至8月31日可透過社會局網站線上填寫,或即日起至8月31日前至各區公所社會課領取紙本填寫,後續將於10月3日匯入指定帳戶。

線上填寫網址:https://welfare.gov.taipei/olds/Home

Q:我要用敬老卡領取,但我還沒有申辦敬老卡?

A:請於9月1日申辦敬老卡或愛心卡 (註記敬老),9月7日前持敬老卡到指定地點靠卡領取。如不及於9月1日申辦敬老卡,可依循其他管道(匯款、 定點領取)領取重陽禮金。

Q:何時可以確認是否入帳?

  • 敬老卡靠卡領取:於悠遊卡公司官網歷史交易紀錄網頁或悠遊卡官方LINE「銀髮專區」查詢。

  • 匯款:請於10月4日後查詢帳戶資料,或於社會局網站查詢記錄。

  • 定點領取:請現場確認,並可後續於社會局網站查詢紀錄。

Q:無法兌領怎麼辦?

A:請先確認兌領時間及流程正確,如為敬老卡靠卡問題,請洽市府1999專線或悠遊卡客服02-412-8880洽詢;如為匯款填寫、定點領取或人瑞親送,請洽各區公所。

Q:我想將這筆重陽敬老禮金作為公益捐款,該怎麼做?

A:可進入社會局網站,下載填寫紙本重陽敬老禮金領據暨捐款同意書,並選擇指定該款項專款專用,填寫完成後,郵寄方式或親送至12區公所,謝謝您的愛心!

同意書下載網址: https://reurl.cc/r5oYa4

新北市

?誰能領?

設籍新北市且具備下列條件者

  1. 重陽節當月(112年10月)年滿 65 歲以上者。

  2. 重陽節當月底(112年10月底)前設籍已滿 1 年且至重陽節當日(112年10月23日)前 1 個月仍持續設籍者。

?領多少?

  • 100歲以上之老人:民國12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2萬元整。

  • 90歲至99歲之老人:民國13年1月1日(含)至民國22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 80歲至89歲之老人:民國22年11月1日(含)至民國32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2,000元整。

  • 65歲至79歲之老人:民國32年11月1日(含)至民國47年10月31日(含)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500元整。

  • 年滿99歲之老人:民國13年1月1日(含)至民國13年12月31日(含)出生者,另加贈禮品1份。

?領取日期

  1. 區公所工作人員與里幹事致贈:112年10月21日(週六)至112 年12月10日(週日)。

  2.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補致贈:112年12月11日(週一)至112年12月29日(週五)。

?領取方式

發放方式原則尊重長輩意願,但以匯款優先,欲領取現金者,由公所協助發放。

現金發放方式各執行機關可採定點致贈、到府致贈等方式辦理,致贈現金方式如下:

  1. 本人具領應查驗身分證正本,並於印領名冊受領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2. 非本人具領,由他人代領者,請代領人出示雙方身分證正本,並於印領名冊受領人欄位蓋章且於代領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桃園市

? 誰能領?

  1. 在重陽節當日已滿六十五歲之市民或已滿五十五歲之原住民,並設籍本市達六個月且有居住事實者。

  2. 經衛生福利部馬偕計畫審核通過,並居留本市之外國籍人士。

?領多少?

  1. 未滿九十九歲者,每人新臺幣2,500元。

  2. 年滿九十九歲者,每人新臺幣2萬元。

?領取方式

  1. 未滿九十九歲者,由區公所於重陽節前五日,匯入其郵局或指定金融機構帳戶。但有特殊原因,經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核准者,得發放現金。

  2. 年滿九十九歲者,由區公所指派代表發放現金。

  3. 年滿一百歲者,得由本府社會局或區公所指派代表發放之。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

  2. 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

  3. 郵局或農會帳戶影本(須配合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作業)。

  4. 申請人印章。

台中市

? 誰能領?

凡於47年12月31日前(原住民57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於112年9月3日前設籍本市,65歲以上之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 112年9月3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 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領多少?

  • 65歲至89歲之長者(23年至47年出生者)及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23年至57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

  • 90歲至94歲之長者(18年至22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整。

  • 95歲至99歲之長者(13年至17年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5,000元整。

  • 100歲以上之長者(1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0元整。

?辦理時間

自112年10月2日起至112年10月23日止。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各區公所通知者,逾期不得領取。

台南市(尚未公告)

高雄市(尚未公告)

北部地區

基隆市(尚未公布)

新竹市

?誰能領?

新竹市65歲以上長者

當年度10月1日前設籍新竹市之55至64歲原住民

?領多少?

每人2000元

?領取方式

2023年10月1日開始,由區公所及社會處發放。有提供郵局或新竹市農會帳號就匯款,未提供帳號者,則會請里幹事轉發。

新竹縣

?誰能領?

112年12月31日前已滿65歲,於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並繼續設籍居住,截至申請日當日已連續設籍本縣滿10年者。

若有其中一項情形者皆不符合申請發放資格:

  1. 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

  2. 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3. 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 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但民國 69 年 1 月 1 日以前領取政府編列預算發給之一 次退休(職)金之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不在此限。

  4. 領有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者。

  5. 領有榮民就養給與者。

  6. 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7. 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

  8. 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9. 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日者。

?領多少?

每人發給禮金新臺幣1萬元。

?申請期間

11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止(111年已申請者可免重複申請)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含切結書)。

  2. 個人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

  3. 郵局存摺影本(正面)。

  4. 個人所得證明(向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5. 財產清單(向國稅局或稅務局申請)。

  6. 其他證明文件。

  7. 申請人及保證人印章

?禮金發放日期

  • 第一次:暫定7月中發放(前一年度已申請審核通過及1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

  • 第二次:暫定11月中發放(1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

宜蘭縣(尚未公布)

中部地區

苗栗縣

?誰能領?

為六十五歲以上之長者,並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且有居住事實,均符合領取資格。

?領多少?

發放標準區分為:

  1. 六十五歲以上至七十九歲者。

  2. 八十歲以上至九十四歲者。

  3. 九十五歲以上至九十九歲者。

  4. 一百歲以上者。

視年度預算財政狀況,專簽其發放金額並公告之。

?領取方式

  1. 每月函請苗栗市戶政事務所於前一個月廿五日(號)提供所轄長者之住變、遷出及死亡名冊,以利每月發放名冊更新。

  2. 一百歲以上長者,由市長或由市長指派人員親送;餘由里幹事或公所指派其他人員送達。

  3. 凡符合資格者,由本人憑印章或簽名、蓋手印及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或駕照)正本領取;以蓋手印方式領取者,由送達者加蓋印章以示證明,但情況特殊者,得委由他人持憑代領者及當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或健保卡或駕照)代為領取,並在名冊上註明與長者關係及簽章,且由送達者加蓋印章以示證明。

  4. 上述符合資格者未能於當月份領取者,得由本所以書面或電話通知,並於期限內(隔年度一月三十一日前)領取敬老禮金,以維護權益。

彰化縣

?誰能領?

一般戶:

  • 以112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長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

福利身分戶:

  • 以112年1月1日(含)前即設籍本縣且直到重陽當月前已核定資格並均未遷出本縣者,年滿65歲以上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且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本縣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或領有本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含長照1.5倍安置者)。

?領多少?

  1. 一般戶:年滿65歲至99歲長者(民國46年至民國12年出生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56年至民國47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1,000元。

  2. 福利身分戶:年滿65歲至79歲長者(民國46年至民國32年出生者)及55-64歲原住民長者(民國56年至民國47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3,000元,年滿80歲至89歲長者(民國31年至民國22年出生者)發放新台幣6,000元,年滿90歲以上(民國21年前出生者),發放新台幣9,000元。

  3. 百歲人瑞(民國11年前出生者),每位長輩發放新台幣1萬元整,由本府自行發放。

?領取方式

採現金:

  • 第一階段發放:112年9月25日至112年10月23日(農曆8月11日至9月9日),此階段為主要發放期間,以公所列印提供之名冊為準,依規定發給禮金。

  • 第二階段發放:112年10月24日至112年11月16日(農曆9月10日至10月4日)。名冊中未領取之個案,授權公所認定,查明身分後,依規定發給禮金。112年12月22日為補領截止日。

採匯款:

  • 於112年10月23日前匯入長者所提供帳戶(各公所匯款日期應早於或同於現金首天發放日期)。如在10月份前(含10月份)取得福利身分,並只領取一般戶金額者,預計於112年12月29日進行第一次匯款補發,於113年1月19日前進行第二次匯款補發,113年2月7日前為福利身分戶最後金額補發之補領截止日。

雲林縣

?誰能領?

設籍雲林縣內且年滿65歲的長者

?領多少?

  • 65歲-69歲可領1000元

  • 70歲-79歲長者2000元

  • 80歲-89歲長者3,000元

  • 90歲以上長者6000元

  • 百歲人瑞敬老金1萬2000元

?領取方式

由縣政府依各鄉鎮市公所請撥名冊及人數金額,將敬老禮金撥入各鄉鎮市公所指定帳戶代辦經費內,由各公所轉撥年長者帳戶;受款人無帳戶或屬救助金專戶者,另由公所村(里)幹事送達。

南投縣

?誰能領?

  • 60歲以上至六64歲原住民。

  • 65歲以上至99歲。

  • 百歲人瑞部分依衛生福利部規定,屆時由南投縣政府另行派人前往慰問

?領多少?

年滿60歲至64歲原住民每人新臺幣500元及65歲至99歲長者每人新臺幣一千元。

?領取方式

  1. 於當年七月一日後函請戶政事務所提供六十歲以上至六十四歲原住民及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發放對象名冊後,由本府社會及勞動處轉發各鄉(鎮、市)公所繕造名冊(註:各公所屆時可依據本府提供之電子檔繕造名冊,並請再調查確認異動資料)。

  2. 各鄉(鎮、市)公所應繕造申領人完整之名冊及發放人數統計表,於當年八月十五日前將發放人數統計表及預撥金額領據送至本府,俾憑辦理撥款作業。

  3. 本府依各鄉(鎮、市)公所提報之發放人數統計表,將重陽敬老禮金撥付公所後,由公所依長者需求選擇「領現金」或「匯款」方式領取敬老禮金辦理發放作業。

  4. 領現金方式:請各鄉(鎮、市)公所以紅包方式負責發放。(註:禮金紅包袋部分,屆時再由本府寄送至各公所後,由各公所點收),設籍本縣居住外縣市,無家屬代為領取者,得提出委任書,由村(里)長代為領取,並由鄉(鎮、市)公所協助確認村(里)長是否已轉發。

  5. 匯款方式: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長者可申請以匯款方式辦

南部地區

嘉義縣

?誰能領?

於重陽節年滿65歲(含當日,以足齡計),且於6個月前已設籍本縣,並於重陽節當日前1個月仍持續在籍者

?領多少?

  • 年滿65歲至89歲資深國民,每人發放新台幣3,000元整。

  • 年滿90歲至99歲資深國民,每人發放新台幣6,000元整。

  • 年滿100歲之資深國民,每人發放新台幣9,000元整。

?發放方式:

  1. 一百歲以上本縣人瑞,由縣長親往祝賀慰問或指定代表慰問。

  2. 滿六十五歲至九十九歲資深國民,其發放敬老禮金方式,得就下列各目擇一辦理:

  • 匯款方式:於本府每年公告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村里辦公室),申請指定本人金融機構帳戶供轉帳,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為以現金方式領取。如經指定轉帳後,除改為現金方式領取外,一律依匯款方式辦理。

  • 現金方式:由各鄉(鎮、市)公所調查統計人數及造冊後,由本府及所屬一級機關(以下簡稱發放單位)負責之責任區,再於發放期間會同責任區村里長或幹事,並連絡當地轄區議員依其意願陪同親赴資深國民家中發放或基於便民之考量,定點致贈方式發放,以彰顯本府關懷慰問之意。所稱責任區,係指本縣鄉(鎮、市)之轄區。

嘉義市

?誰能領?

本市市民於重陽節年滿65歲(含當日,以實歲計),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並實際居住,且於發放敬老禮金時尚健在者。

?領多少?

  • 年滿65歲至79歲資深市民,每人發放新臺幣3000元。

  • 年滿80歲至89歲資深市民,每人發放新臺幣6000元。

  • 年滿90歲至99歲資深市民,每人發放新臺幣9000元。

  • 年滿100歲以上資深市民,每人發放新臺幣1萬2000元。

屏東縣

?誰能領?

重陽節30日前設籍本縣,且截至當年12月31日止,年滿90歲以上之老人。

?領多少?

  • 年滿90歲至99歲者,每人新臺幣500元。

  • 年滿100歲以上者,每人新臺幣3,200百元。

?發放方式

  • 年滿90歲至99歲者,委由各鄉(鎮、市)公所致贈。

  • 100歲以上者,由縣長或其指派之適當人員慰訪致贈;若無受訪意願者,由本府或委由各鄉(鎮、市)公所致贈。

另屏東市公所112年經市民代表會審議通過「屏東市重陽禮金加碼」,75歲(含)以上長者發放從600元提高為1000元,滿100歲(含)以上從3600元調整為6000元。

東部及外島

花蓮縣

?誰能領?

於重陽節年滿65歲(含當日,以實歲計),設籍本縣3個月以上並實際居住,且於發放敬老禮金時尚健在者。

?領多少?

  • 年滿65歲至84歲,每人致贈敬老禮金新臺幣600元。

  • 年滿85歲至89歲,每人致贈敬老禮金新臺幣3000元。

  • 年滿90歲至99歲,每人致贈敬老禮金新臺幣5000元。

  • 重陽節當年度滿百歲以上長者,每人致贈敬老禮金新臺幣1萬元。

?發放方式

百歲以上長者:由本府派員親至長者家中致贈敬老禮金。

年滿六十五歲至九十九歲長者:

1、匯入金融帳戶:

  • 應於本府每年公告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公所申請。

  • 禮金匯入之金融帳戶,限指定發放對象之金融機構帳戶。

  • 除前一年或當年採匯入帳戶方式,由本府續行採用外,逾期未提出申請或申請變更者,以發放現金方式領取。

  • 如因提供錯誤帳戶或帳戶異常致延遲撥付敬老禮金,本府不負責任。

2、現金領取:由各鄉(鎮、市)公所協助辦理發放作業。

  • 由本府提供當年度符合發放年齡名冊轉送各鄉(鎮、市)公所,並由本府依據名冊核算各鄉(鎮、市)發放金額後,辦理預撥款作業。

  • 敬老禮金應由本人或代領人以簽名、蓋章或蓋手印方式領取,以蓋手印方式領取者,應由發放者加蓋職章認證。由代領人代領時應在名冊上註明與當事人關係及姓名。

台東縣(尚未公告)

澎湖縣

?誰能領?

當年度年滿65歲以上並設籍本縣之縣民。自109年起符合本實施對象者需於當年度設籍本縣滿3年以上之長者(以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資料為基準),始得請領。但108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符合申請資格並且未遷出者,不受設籍本縣滿3年規定之限制。調查基準日為每年6月30日,基準日以後死亡之符合請領資格者,仍得發給禮金,發放期程另訂。

?領多少?

  • 年滿六十五歲至七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五千元整。

  • 年滿八十歲至八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六千元整。

  • 年滿九十歲至九十九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八千元整。

  • 年滿一百歲以上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禮品乙份;屆滿百歲者、每人發放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贈賀匾乙幀。

?發放方式

  • 年滿六十五歲至九十九歲之長者,由本縣各鄉市公所(以下簡稱各公所)派員或以轉帳方式於重陽節二日前親自送逹或撥入帳帳戶。

  • 年滿一百歲以上之長者,恭請縣長親自送逹長者住所致敬祝賀。

連江縣(馬祖)

?誰能領?

於重陽節(含當日) 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且於當年6月30日前設籍本縣之長者。

?領多少?

依年齡為標準,分為四個年齡層:

  • 年滿六十五歲至七十九歲之長者,每人致贈禮金新臺幣一仟伍佰元整。

  • 年滿八十歲至八十九歲之長者,每人致贈禮金新臺幣二仟元整。

  • 年滿九十歲至九十九歲之長者,每人致贈禮金新臺幣三仟元整。

  • 當年度(12月31日止)滿百歲以上之長者,每人致贈禮金新臺幣一萬元整。

發放方式

  • 年滿六十五歲至九十九歲之長者,由各鄉公所派員或以轉帳方式於重陽節二日前親自送達或撥入帳戶。

  • 年滿一百歲以上之長者,恭請縣長親自送達長者住所致敬祝賀。

資料來源:各縣市社會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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