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秀濤遭監聽求償221萬 北院判黃世銘賠30萬

檢察官林秀濤遭監聽求償221萬 北院判黃世銘賠30萬

民國102年「馬王政爭」,特偵組指控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卻扯出檢察官林秀濤遭監聽,林因此向檢察總長黃世銘等4人提告,並求償221萬5千元,北院今天判決黃世銘賠償30萬元,其餘駁回,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秀濤指控,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卻監聽她與女兒的電話,已經構成侵權。因此對黃世銘、當時的特偵組組長楊榮宗、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及核發監聽票的北院法官周占春提告、求償。 林秀濤的律師指出,黃世銘等4人應就違法監聽部分,連帶賠償林26萬5000元、賠償她女兒15萬元;針對特偵組未分案,就已被告身份偵訊林秀濤,沒讓她行使防衛權部分,黃、楊、鄭應連帶賠償50萬元。 而黃世銘洩密給馬前總統又說林秀濤情緒不穩,應賠償林50萬元;至於楊、鄭對外發言提及有關林秀濤的不實指控,應連帶賠償80萬元。共221萬5千元,須登報道歉;鄭深元等人的委任律師當時強調,全案是依法監聽,並無違法、侵權等情事。北院下午判決黃世銘應賠償30萬元,其餘駁回。全案可上訴。 102年間爆發前總統馬英九與王金平的「九月政爭」事件,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卻意外牽連出監聽爭議。柯建銘自訴並聲請傳林秀濤為證人。 至於黃世銘洩露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偵查內容給總統馬英九等人,今年2月被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名合併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黃世銘聲請改由士檢執行,今年4月繳納45萬7000元罰金,檢察官審酌其犯行沒有「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的不得易科罰金例外情形,准予易科罰金,黃世銘最後免遭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