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26戶違建屆拆除期限 全數改善完成

北市226戶違建屆拆除期限 全數改善完成

台北市南港區違建去年火災造成1人死亡,市長柯文哲下令要求226戶違建在20 日前全部完成改善,否則強制拆除。今天下午逾期未改善的違建趕著完工通報,確定全數完成改善。 台北市南港區去年12月28日一戶房屋頂樓加蓋違建發生火警,1名在該處租屋的房客喪生。台北市建管處去年年初曾派員到場欲拆違建,但因屋主華誠涵拒不開門而未拆。事發後柯文哲要求對違建問題做通盤檢討,有公共安全疑慮的違建優先處理。 都發局去年12月30日公布226間屋頂違建隔成3間以上、有危害公共安全疑慮的違建名單,要求屋主在3月20日以前改善。違建在民國93年前搭蓋者需改善至2房以下,94年以後搭蓋者則需全部拆除,否則23日起優先強制拆除,並會收取拆除費用。 建管處表示,截至3月20日改善期限為止,仍有8戶未改善,市府本已排定明天起對未改善違建派員強制拆除,不過21日和22日陸續有違建戶完成改善,並主動通報建管處勘察、解除列管,目前已全數改進完畢。 但有網友立刻回應,違建戶自行改善的訊息由政府片面發布,呼籲相關單位將226戶改善完成的照片公佈上網、供民檢視;也有人指出,「改善」與「拆除」的定義不明,建議政府單位可以提出完整報告,證明不是黑箱作業。(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