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 港特首李家超:馬照跑、舞照跳

香港特區立法會19日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後,特首李家超稱香港終於完成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他並承諾,香港人的生活方式維持「馬照跑,舞照跳」,香港將會「風光無限好」,市民將有更好收入、更好照顧。

據中新社報導,李家超當天於條例通過後在立法會表示,條例三讀通過將有效保障國家安全,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同創造一個更繁盛、更美好的家園。

他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符合三個原則,已分別寫入條文中。分別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尊重和保障人權;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防範,依法制止和懲治。

港澳辦表示,北京一直把香港視為「掌上明珠」、 「永遠是香港的堅強後盾」,將一如既往全力支持香港積極應對外部環境變化,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

根據該項立法,凡涉叛亂及叛國,可被判終身監禁。而對媒體和一般市民影響較大的,包括煽動意圖罪及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分別可被判刑七年及五年。而有關「境外勢力」貫穿立法內容,新增境外干預罪更可被判刑14年。

草案內的煽動意圖範圍廣泛,包括意圖引起中國公民及香港人對中國或香港政府產生憎恨、藐視或叛離,甚至是引起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敵意。違法行為包括發布具煽動意圖的文字、刊物、廣播或放映等,相關罪行最高可被判刑七年,較目前最高可被判刑二年大增。保存有煽動文件或物品也可被判刑三年,較現在最高可被判一年要大增。

有關「境外勢力」貫穿23條立法內容,其中新增境外干預罪,指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當手段意圖帶來干預效果,可被判刑14年。

草案訂明「干預」是指影響中國或香港行政、立法、法院執行職能、制訂政策;干預香港的司法及選舉等。「不當手段」包括作出關鍵失實陳述或使任何人精神受創或名譽受損。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接洽30家機構籌款皆碰壁 川普付不出詐欺案4.5億擔保金
紐約法拉盛按摩店遭非洲裔男子闖入試圖強暴店員
54例確診與旅行有關 CDC呼籲兒童「接種麻疹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