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宮廟神壇違法
中國時報【林金池╱新北報導】 住宅區宮廟神壇林立問題難解,新北市民政局正研議,未來中央立法通過後,將輔導住宅區的神壇宮廟,土地與建物變更為「宗教使用」,並取得「街坊鄰居同意」,否則將依法裁罰6到30萬元! 新北市境內宮廟神壇約3200家,其中,登記有案958家,2300多間都並未取得合法資格,部分住宅區內的神壇,衍生噪音、空氣汙染,甚至出入份子複雜的治安問題,成為「鄰避設施」。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根據「辦理寺廟登記須知」,宮廟合法登記資格必須符合「獨棟」、「獨立使用」、「具宗教外觀」等3要件。 大多數的神壇並非獨棟,也沒有宗教用的建照、使照,因此無法取得合法登記;但弔詭的是,根據現行《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住宅區並未禁止「宗教使用」,兩者法令衝突,成為管理的灰色地帶。 民政局指出,這問題普遍存在於全國各縣市,目前中央制訂《宗教團體法》,主要是規範成立宗教法人,但並未納入神壇宮廟;隨著都市化發展,住宅區內設置神壇,希望中央能制訂統一規範,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 民政局解釋,一旦中央授權地方,將輔導住宅區內的神壇宮廟必須要將建物、土地變更為「宗教設施」,在符合消防、公安條件,並取得「街坊鄰居同意」,才能完成合法登記。 如果神壇宮廟無法完成合法登記,輔導後也無法改善,將移請工務局施工科,依違反《都市計畫法實行細則》裁罰6到30萬元,直到遷移或改善為止。民政局表示,將舉辦說明會聽取地方意見,儘量朝「輔導」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