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坪廠房月租7千 47年 法院判地主可漲30倍租金

新北市有一家電子工廠在1975年,向湯姓地主以月租7000元,承租新莊化成工業區的一處土地,總計288坪,不過湯姓地主離世後,現有土地繼承人與光陽電子協調漲租不成,請法官主持公道,最終法院認定,今年該區土地價值大幅提升,判准漲租30倍,光陽電子應每月給付21萬租金。

光陽電子公司在1975年,以(月租金)7000元向湯姓地主,承租了一個288坪的土地空間,很有可能就是公司當初登記的營業地址,不過現在這裡已經變成一家印刷公司。

新北市新莊化成工業區的這家印刷廠,過去由光陽電子租來當作廠房和宿舍使用,但自湯姓地主離世,土地由湯男兒子和接任光陽負責人的姪子繼承,兩人主張漲租不成,一狀告到法院上,光陽電子被判,應給付30倍租金。

房仲李孟純說,「早期的話租金(計算),不像現在這麼發達,大概就以目測的土地大概多大,然後用合宜的方式達成共識,但是(月租金)7千塊非常不合理。」

288坪廠房月租7千 47年 法院判地主可漲30倍租金
288坪廠房月租7千 47年 法院判地主可漲30倍租金

化成工業區住商混合,雖是工業區用地,但現在鄰近新北環狀捷運,坐擁小學、醫院,生活機能良好,就算47年前,尚未發達,但用套房租金租到大廠房,恐怕只有親友價才有可能,月租7000元,等於平均每坪租金才24元,現土地繼承人不滿,一年8萬4千元的房租,要拿來繳13萬多元的地價稅都不夠,光陽電子根本就是免費使用土地數10年。

房仲李孟純說,「在化成路那個區段,(素地)大概一坪500塊上下比較合理,那如果說有搭廠房的話,目前的行情大概一坪落在,1000到1300元不等的價格。」

288坪廠房月租7千 47年 法院判地主可漲30倍租金
288坪廠房月租7千 47年 法院判地主可漲30倍租金

以該區廠房,一坪約1000到1300元不等的行情看,288坪,租金最少28萬,儘管光陽電子堅稱,部分土地是道路用地,不應列入計算,但法官最終認定,光陽電子租用時,與地主並未約定期限,但近年土地價值推推升,判准調整租金,需以每坪租金740元計算,光陽電子也得從去年2月起,每月給付21萬多元租金。

(民視新聞/唐詩晴、李奇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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