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千買機票 遭騙52萬

消基會公布一民眾二月在華信航空官網花新台幣二九三二元買二張單程機票,三月二十二日卻接獲詐騙電話受騙五十二萬元,恐與華信外洩個資有關,主張可依個資法請求賠償五○○元到二萬元。 消基會今天召開「訂機票慘遭『個資外洩』被騙五十二萬業者自稱受害者消費權益誰負責?」記者會。會中,消基會做出以上表示。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消費者陳小姐(化名)二月二十一日在華信航空官網買二張台北飛台東單程機票,刷卡付二九三二元,沒想到三月二十二日就接到詐騙電話,有人自稱是華信航空,跟陳小姐核對個資,個資因而外洩。 陳小姐經由電話訪問時說,一開始對方沒有要她匯款,所以她沒有多做懷疑,但後來還是引導她到ATM做匯款動作,結果她個資外洩之外,共被轉帳十五筆,遭詐騙五十二萬元。 游開雄說,以上個資外洩,消費者可先找消保官申訴,由消保官出面找主官機關交通部、華信航空共同協商,要求華信航空依法理賠五○○元以上、二萬元以下。但是消基會也說,華信航空稱自己也是受害者,而且公司人員沒有人疑似洩漏個資,網站系統也沒安全問題。 他並說,若華信航空不願意依個資法規定理賠,可再上法院提出求償,因為個資法有規定,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幣五○○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賠償金額。 他還說,一六五防詐騙專線三月十二日接獲第一起民眾舉報有人冒用華信航空詐騙案件後,隔天十三日就通知華信須通知近三個月內購票消費者小心;但是陳小姐卻在被騙六天後的三月二十八日,才收到華信通知小心詐騙的簡訊。 游開雄說,陳小姐除個資外洩,進一步遭詐騙五十二萬元,若法院認定華信航空違反即時通知義務,跟陳小姐被騙有相當因果關係,則華信有負責賠償責任。 游開雄呼籲,舉凡有電話通知要求至ATM匯款,幾乎跟詐騙有關,請不要照做。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航空公司也遭詐騙集團假冒,華信航空今天表示,近期有旅客反映接到不明來電,要求ATM操作,華信航空已發出簡訊通知購票旅客不要受騙上當。 華信航空表示,有客服人員接到旅客來電詢問接到不明電話,為詐騙集團假冒客服人員,要求ATM操作等情事。 華信航空澄清,公司客服不會以電話通知要求提供信用卡、轉帳等資訊,已經發送簡訊,一一通知曾於華信航空網頁購票的所有旅客,提醒旅客不要受騙,已於官網首頁、訂票流程及完成訂位之簡訊中揭露慎防詐騙訊息。 華信航空補充,客服人員接獲來電查詢之旅客,確認均已收到善意提醒、遠離詐騙之簡訊通知,旅客均未再受騙,僅通知客服中心有接獲詐騙電話,未來仍將持續發送善意提醒之簡訊通知來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