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制上路!校園鬆綁室內口罩令 台61線3路段降速小心噴6千元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二二八連假結束,3月有不少新制上路,包含第11輪家用快篩實名制開賣、校園放寬室內脫口罩、2類人停發快篩試劑、台61線西濱公路3路段調降大貨車速限、幼兒園不當管教調高裁罰額度、小三通開放金門籍居民可現場購票,《壹蘋新聞網》幫大家整理如下。

一、第11輪家用快篩實名制自3月1日起開賣

凡是持有健保卡或居留證的民眾,均可至藥局及衛生所購買,每輪每位民眾可購買1份5劑,購買份數至多可購買6份(30劑),並可分次(次數不拘)購買(可代購),讓有需要篩檢族群可以購得每日所需之快篩數量,售價仍為每份(5劑)500元(醫材原則售出,概不退換)。

二、校園3月6日放寬室內不強制戴口罩

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放寬室內口罩措施,學生可自行決定在教室是否佩戴口罩,惟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如校車、接駁車、娃娃車)內,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三、2類人停發快篩試劑

「入境旅客」和「確診者密切接觸者」自3月1日起停止提供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如有需求可自行至藥局,或有販售快篩試劑的超商、零售通路等購買。

四、台61線西濱公路3路段調降大貨車速限

為了降低台61西濱快速道路事故頻率,3月1日起,20噸以上大貨車行駛3個路段,速限從90公里調降至80公里,包含八里三交流道-林口交流道(6K-13K)、東華路口-新豐二交流道(16.3K-60.5K)、外埔交流道-十份交流道(101.2K-305.75K),違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五、幼兒園教保員不當管教最高裁罰60萬元

立法院去年5月底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條文,教保服務機構人員不得對幼兒身心虐待、霸凌,或其他不當對待行為,罰鍰自原先新台幣50萬元以下,提高為60萬元以下,3月1日施行。

六、小三通開放金門籍居民可現場購票

金門籍居民自3月1日起,持身分證正本及護照或金馬證等有效證件,即可當日現場購票與搭船;至於非金門籍的配偶(含陸配)、直系血親、陸生等,同步簡化身分審核作業時間,訂票時間由原本搭船的前3天縮短為搭船前2天,最晚登記時間為開航日前2天的上午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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