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後過世者能領6000元嗎?財政部給答案了

攸關普發現金6000元的《疫後特別預算》,立法院朝野黨團16日協商後,預計24日表決通過,最快民眾4月6日就可領到錢,領取期限擬至10月底。財政部今(22)日表示,從今日起至領發最後期限前過世的民眾,若原本符合領取資格,可由遺屬到郵局代領款項。

今日為登記入帳上網登記首日,由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尾數0、1的民眾先上場,截至上午11時,已有超過44萬人登記。然而,若在3月22日當日以後過世的人,還能領取款項嗎?財政部表示,若原本符合領取資格,仍可由遺屬在郵局代為領取款項。

財政部說明流程,已過世民眾的遺屬需先電洽1988專線,專線人員會詢問已過世民眾是否領取現金以及是否為112年3月22日以後過世,並請遺屬提供已歿者的死亡證明及身分證明文件,確認遺屬(代領人)領取現金的指定郵局。

該專線將會協助把相關資訊交給財金公司進行系統註記,後續將通知遺屬至指定郵局領取現金。財政部提醒,遺屬若要到郵局領取現金,要記得攜帶過世親人死亡證明、身分證件、代領人的切結書以及代領人的身分證明正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