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中信金3億美金 辜濂松是幕後操盤手

掏空中信金3億美金 辜濂松是幕後操盤手

特偵組今天偵結起訴中信金弊案,依涉違反《金控法》等罪,起訴辜仲諒朱國榮、吳豐富、張素珠、張明田、林桂馨、張友琛、陳俊哲8人,至於同涉此案的辜濂松,因已死亡獲不起訴處分。原來中信金3億美金掏空案,始於2004年辜濂松還在世的時候,他才是這件掏空案的操盤手。 特偵組調查,中信金控實際負責人辜濂松、辜仲諒等人,於93年至96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的名義,利用被告陳俊哲等人擔任中信資產公司、CTO公司及相關境內、外公司負責人、業務承辦人以及銀行帳戶有權簽章人地的機會,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辜濂松、辜仲諒等投資的境外公司及被告陳俊哲、吳豐富等人名下帳戶或其他不明帳戶內,以此方式操作共13 次,總計侵占背信中信金控資產約3億美元。 特偵組指出,在94年7月間,辜濂松、辜仲諒、陳俊哲等人為規劃投資中國北京市順義區房產,經辜仲諒指派下屬前往北京實地查訪後,即決定挪用中信金控資產進行投資,先成立境外公司Bel Air,再假借投資境外公司名義,透過層層轉匯取得中信資產公司 2700萬美元,作為成立海外PPG公司的部分投資款,97年7月2日,再將該投資股權全數移轉至被告辜仲諒名下。事後竟於同一日之內,以 17 層轉匯資金假沖銷方式,藉以掩蓋其侵占犯行。 另外,特偵組也查出,辜仲諒在102年10月間,即有意以中信金控併購台壽保,但因台壽保法人股東龍邦國際公司的市場派大股東朱國榮反對而破局。辜為達重啟合併目的,於103年12月底至104年1月間,透過張明田安排辜與朱國榮等相關人士見面,化解誤會,雙方私下達成協議,透過金融交易方式,提供不正當利益給朱國榮,作為朱國榮同意中信金控併購台壽保的條件。 特偵組提到,辜仲諒透過張明田指示中信人壽,於104年2月台壽保併購案核准前,即以國寶集團所有的亞洲廣場大樓2樓房產承作擔保放款提供資金,使國寶集團得以該資金取得龍邦國際經營權,以確保台壽保合併案順利進行。 金管會核准併購案後,辜仲諒、張明田於104年10月再利用中信人壽資金,以不合營業常規方式買進該擔保品,造成國寶集團於104年不動產行情不佳之際,仍可順利以超乎市場行情的15億6755萬元高價處分該不動產,較其取得成本5億7700萬元獲利9億9000萬元,朱國榮因對國寶集團有實質控制權而成為最終受益者,造成中信人壽超過1億1755萬元的重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