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起醫護輕症 5天不上班

自三月二十日起,指揮中心也公布醫療照護人員請假及工作建議,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表示,新冠輕症/無新冠相關症狀感染者自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起五日內不建議上班。

建議居家休養,由機構訂定支持性的給假政策;症狀緩解且一次家用快篩陰性,可提前返回工作。如篩檢為陽性經醫療照護機構評估需返回工作,建議調整工作內容,或以照護COVID-19病人為原則。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十六)日表示,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快篩陽性之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免通報免隔離措施將自三月二十日(個案採檢日)起實施。民眾自行快篩陽性後,如出現重症警示症狀,或是屬於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具慢性病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對象,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評估開立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風險。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說明,雖然多數COVID-19感染者均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但病程仍有機會發展為中重症,民眾快篩陽性後,如出現下列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二十四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90mmHg或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一百次/分鐘,請立即撥打一一九、或請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步行、開車前往就醫。指揮中心特別提醒,六十五歲以上、孕婦、產婦(產後六週內)、具慢性病(氣喘、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炎、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失智症、吸菸、BMI≧30等)或具影響免疫功能疾病之民眾,為感染COVID-19後可能導致併發症之高風險對象,於快篩陽性請儘速就醫。

「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領用亦自三月二十日起同步調整,如為前述檢驗陽性之併發症高風險民眾,儘速就醫後,經醫師診察評估為發病五日內且符合「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之重症風險因子之藥物適用條件者,可由診療醫師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至全國約二千七百餘家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機構領用藥物治療。醫事機構於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可自主上傳IC卡藥物作業,以掌握藥品使用流向。

中醫師針對新冠檢驗陽性(家用/醫用快篩或PCR皆可)且符合公費適用條件(具重症風險因子或中醫急迫病勢)之就診民眾,於病例記載新冠檢驗陽性結果及適應症,即可開立公費清冠一號。

由於兒童染疫後重症機會低於成年人,且兒童較不擅於表達自身感受,如家中兒童快篩陽性後,發燒超過四十八小時或高燒超過三十九度合併發冷/冒冷汗、退燒後持續或活動力不佳、退燒後持續呼吸急促/喘/胸悶胸痛、持續性嘔吐/頭痛或腹痛、超過十二小時未進食或解尿,請家長儘速帶往就醫;若出現抽搐、肌躍型抽搐、步態不穩、意識不佳或持續昏睡、呼吸困難或有胸凹現象、唇色發白或發紫、血氧飽和度低於九十四%、肢體冰冷合併皮膚斑駁、冒冷汗、體溫大於四十一度等症狀時,請立即送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