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租金補貼7/1開跑 內政部:期限內符合資格完成申請都補貼

房價、物價通通漲,為了讓減輕民眾負擔,行政院力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23日)表示,本專案以照顧50萬戶租屋族為目標,不過,在期限內符合資格也完成申請者,超額戶數行政院已核定皆予以補貼。

同時,為鼓勵屋主加入,只要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通過後,房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無須另外申請,享有綜合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免稅,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等三大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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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政府祭出三大租稅優惠,而房客一旦搬家未遷走戶籍,房東也能線上申請遷至地政事務所。取自行政院

行政院會於今年3月通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預計7月1日至8月31日開放線上申請,並擴大、加碼補助租金補貼,將現行租金補貼戶數12萬戶,擴大至50萬戶,補貼金額規模也從新台幣57億元,提高到300億元。

內政部今日舉行部務會報,由營建署報告「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前置作業盤點」。花敬群表示,感謝財政部及衛福部等部會配合,以及地方民政體系、社福團體、租賃住宅與仲介公會等,共同加入政策宣傳行列。

為了主動協助經濟弱勢的民眾,除了既有的戶政系統已造冊,將透過民政系統就近詢問線上申請意願及提供後續相關協助,還有9大仲介品牌公司也有數千家店面全力支持宣傳,讓不便上網的民眾能就近獲得申辦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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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長花敬群(前左3)拜會9大仲介品牌公司,有數千家店面全力支持宣傳,讓不便上網的民眾能就近獲得申辦協助。取自內政部

花敬群指出,為鼓勵屋主積極提醒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一旦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通過後,房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無須另外申請,享有綜合所得稅每戶每月1.5萬免稅,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因此,房東在申報所得稅時,記得勾選《住宅法》第15條「公益出租人」資格。

內政部也重申,申請租金補貼雖然不用將戶籍遷到租屋處,有部分房客因子女就學或申請社會福利資源因素,須將戶籍遷至租屋處,一旦房客搬離後,戶籍卻未遷出,依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房客搬家戶籍未遷出,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將房客戶籍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且能線上申請,房東可以不用擔心。

為了讓民眾更了解專案內容,營建署設有「申請資格檢核及試算」專區,內政部強調,民眾無須輸入個資,只需輕鬆點選,即可查詢補貼補助金額及加碼倍數等,若符合資格,可於7月1日到8月31日間上網申請。

有關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及公益出租人相關資訊,可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撥打專線02-7729-8003諮詢,稅務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洽詢;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公益出租人專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405.aspx)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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