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企業未聘用足額身障員工!「被罰總計62萬元」批發零售業最多

[FTNN新聞網]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勞動部去(2023)年2月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核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6條第2款;若「無正當理由」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可以開罰,5月起生效;去年台北市及桃園市就罰了31個單位,裁罰金額62萬元。

31家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的公司企業挨罰。(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31家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的公司企業挨罰。(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據統計,台北市及桃園市政府去年罰了31家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的公司企業,裁罰金額62萬元,挨罰行業以批發零售業居冠;此外,統計去年11月私立未足額單位,比2022年同期減少201家、義務單位不足額比率由10.06%降至8.94 %,創近5年來新低。

勞動部指出,去年受裁罰的31家單位,行業別主要為批發及零售業、製造業,以及資訊及通訊傳播業、金融及保險業、運輸及倉儲業等,最主要開罰原因是長期不足額2、3人,卻一直新聘其他非身心障礙員工。

這31家受裁罰的單位,截至今年1月已有5家已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4家未足額人數已有減少,另22家持續由地方政府提供輔導。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萬人齊放無薪假!「製造業最慘」占8成 關鍵原因曝光
職場「10年老鳥」領不到30K!他怨「千里馬沒有伯樂」待見 網不挺:該反省自身問題
龍年台股有望突破2萬點?謝金河揭關鍵「要達成一條件」:2025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