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仍背2.3萬學貸 她希望破滅嘆:得用下半輩子還債

最高法院作出拜登總統無權取消學生貸款的裁定後,對於背負學貸的年輕人堪稱一大打擊,一名32歲年輕人投書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悲觀認為,自己必須用一生的工作所得,才能繳清學貸。

32歲的瑞秋·克拉克(Rachel Clark)向CNN投書表示,自成年以來,人生即深受債務與經濟困境左右;她無奈地表示:「毫不誇張地說,我可能需要用下半輩子工作所得,才能償還我的學貸。」

來自喬治亞州低收家庭的克拉克,是家中第一個進入四年制大學的人,因此家人和克拉克對於申請學貸必須填寫的「經濟援助貸款申請表」(FAFSA)毫不熟悉,還天真以為學費皆由校方負擔,後來才發現自己大錯特錯。

克拉克表示大學期間原本接受兩份獎學金,一種是州彩券資助的HOPE獎助學金,會根據學業成績發配助學金額;另一種是聯邦政府裴爾贈款(Pell Grant),提供給經濟困難的學生。

但是HOPE獎學金金額不足以支付學費,因此入學後,克拉克即終止申請,只靠裴爾贈款支付學費、食宿、書本和各項雜費,但仍需要半工半讀才能維持生活,最終克拉克以GPA 3.4成績順利畢業,取得文學士文憑。

畢業後,克拉克在一所非營利幼兒園擔任教師,然後又到另一所學校教授藝術,原本以為在非營利學校從事教職10年後,即可獲得免除學貸優惠,不料因為官僚體制阻擋,許多和克拉克一樣在學校教書多年的老師,從未得以免除學貸。

十年前大學畢業時,克拉克背負的學貸約2萬元,孳生的利息導致負債如今增至2萬3000元,克拉克表示,光是學貸利息就高於自己的償還能力,迫使她離開入不敷出的教職,搬到紐約尋求科技領域工作,原本寄望拜登總統提出的學貸減免計畫,可將學貸減至3000元,但最高法院裁決讓她的希望破滅,一無所有的困境,仍將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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