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位財經高官成企業門神」, 綠委要金管會主委丁克華給交代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今天(30日)說,過去多達35位財政部、金管會官員利用法規漏洞,卸任後直接轉任公股金融機構,3年後就能轉任民營金融機構,讓旋轉門條款規定形同虛設,其中更有多達25人屬副局署長以上層級,他要求金管會主委丁克華應說明。

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公務員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的股東或顧問。然而銓敘部1996年做出函釋,認定行政機關轉任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仍具公務員身份,不適用該條文所稱的「離職」。

李俊俋指出,該函釋讓14條之1「旋轉門條款」反而成了巧門。他舉例,包括金管會前副主委張秀蓮在2008年退職後,隨即轉任臺灣銀行董事長、金管會前副主委李紀珠在2013年退職後,就先到中華郵政擔任董事長過水後,再到台灣金融控股公司兼台灣銀行董事長,隨後轉任新光人壽等單位;金管會前副主委吳當傑也在2013年退職後,直接到土地銀行擔任董事長,「旋轉門條款」毫無作用可言。

李俊俋要求丁克華應在1周內說明,為何那麼多金管會主管卸任後都跑到民間銀行任職,這樣算不算違反旋轉門條款?他也要求銓敘部應重新解釋,或者撤銷該函釋,否則他不排除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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