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女王節小確幸 海關對網購剁手族釋這項利多

海外網購剁手族將有小確幸。針對民眾海外網購如因物品瑕疵、鑑賞期內退換貨或被詐騙,想申請向海關退稅,財政部表示,將簡化現行規定,「朝對民眾有利的方向修改」,例如取消海空運快遞申請進口貨物賠償、調換或組裝補運進口免稅時的公證報告。

立法委員郭國文7日指出,按照目前規範,如果海外網購遇到詐騙,像是收到假貨或空盒,想要退稅的條件卻要經國外對方同意,根本不可能符合條件;且不只詐騙,任何海外退貨都需要附上8種文件,甚至必須先繳6,000元公證費,對民眾很不友善。

郭國文指出,現在網購普及,很多型態已經是B2C甚至C2C,根據關貿網路通關App「EZ WAY」註冊人數超過500萬人,凸顯海外網購交易需求快速成長,能預期退貨需求也是不斷增加,明顯不合時宜的規範應該要調整。

郭國文強調,希望關務署了解無法退稅的狀況,並提案要求財政部關稅屬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並評估修法可行性。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也回應,「這一定要改」。關務署則表示,會朝便利民眾的方向修正。

依關稅法第51條,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發現損壞或規格、品質與原訂合約規定不符,由國外廠商賠償或調換者,該項賠償或調換進口之貨物,免再課稅。即民眾海外購物如果發現是損壞或者海外業者寄來的物品與原先預期不相同而退貨,或海外業者重新換貨,可以退稅或者免課關稅。

為了確保退換貨商品和後續進口的商品相符,依現行「進口貨物賠償、調換或短裝補運進口免稅申請書」,民眾所要檢附的文件和一般進口商相同,包含原訂購合約書、國外廠商同意調換賠償證明函件、公證報告書以及其他文件等。

財政部說明,考量現行附件太過複雜,且民眾小額消費和進口商大量的海運貨櫃進口,不應適用一致的審核要求,因此考慮針對海空運快遞的部分,取消要求公證報告書的要求。

據悉,主要是公證報告書必須由第三方出具,部分物流業者因而對所有申請退換貨申請免稅者,統一收取每筆6,000元的費用,引發民眾不滿,認為網購金額可能才2、3千元,申請退稅卻要付6,000元,完全划不來,因此收到爛貨也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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