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到6月防疫保單不算?業者:謠言

生活中心/游舒婷報導

有媒體報導,產險公司將宣布4至6月防疫保單無效的消息。(示意圖,非當事照/資料照)
有媒體報導,產險公司將宣布4至6月防疫保單無效的消息。(示意圖,非當事照/資料照)

新冠肺炎(COVID-19)本土疫情升溫,人民紛紛搶保防疫保單,不過隨著確診人數增多,各產險公司紛紛宣布停賣,甚至有媒體驚爆,各產險公司將聯合宣布「4到6月防疫保單將不算數」的消息,引發討論。對此,有產險公司回應,內部沒有相關消息,應為謠傳。金管會也作出相關聲明。

事實上,有產險公司剛爆出防疫保險的續保爭議,有保戶反映,明明接到續保通知,卻被告知「不能續保舊方案」,新方案並不包含隔離理賠金,讓保戶直呼不滿。後續《自由時報》又報導,傳出各家產險公司將發布「4到6月的防疫保單不算數」的消息,如果真的發布聲明,恐怕會引發大規模的民怨。報導中指出,金管會尚未收到訊息,屆時如果真的有相關聲明,會再做處置,一切以保障大家的權益為主。

對此,《三立新聞網》詢問一名不具名的保險業務員,該保險業務員認為,雖然有聽聞相關消息,但不太可能相關保單都不算數,或者是本身保單內容就有既定的條件,因此要看「生效日」認定是什麼時候。

而針對產險公司發出「防疫保單不算數」的聯合聲明,《三立新聞網》詢問產險公司,截至目前為止,有產險公司表示,目前內部並無接到相關消息;另有產險公司認為,這很有可能是謠傳的假消息,沒有聽說過。

金管會回應全文:

傳聞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說明,已成立之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產險公司之防疫保險商品,均為一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之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之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之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之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之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之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x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防範新冠肺炎,外出時應配戴口罩、勤洗手,出入公共場合落實實聯制,有疑似症狀應儘快就醫,經評估後採檢。

※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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