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危急情境 警員得逕行開槍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明訂4情境得逕行開槍。圖為模擬銀樓防搶演練,警察持槍制伏歹徒。(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明訂4情境得逕行開槍。圖為模擬銀樓防搶演練,警察持槍制伏歹徒。(本報資料照片)

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害2名員警後,警察用槍議題引發社會關注。立法院院會昨下午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明訂4種情境得逕行射擊,亦增訂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及國賠入法。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抨擊,執政黨動作太慢,「這是用警察生命換來的修法!」

現行《警械使用條例》自2002年修訂迄今,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一再面臨警械使用要件、時機、應遵守比例原則,及因公涉訟後面臨的究責及賠償等問題。林信吾殺害2名員警後,朝野立委取得高度共識,加速修法期程。

立法院昨通過修正第4條讓緊急開槍時機明確化,4種情境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他人;有事實足以認定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他人;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的裝備機具;有其他危害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

此外,增訂內政部應遴聘相關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得依職權或依司法警察機關申請,就所屬人員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時,其警械使用時機、過程與相關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及提供意見。

修法中也新增基層員警最關注的「國賠入法」,執勤違反警械使用規定致侵害人民權益,依《國家賠償法》辦理,讓用槍員警免於直接面對訟累。

蔡英文總統昨在臉書表示,警察是人民的保母,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給所有警察弟兄姊妹更多支持與保障;更明確地定義警械使用時機,來支持並尊重員警在現場緊急情況下,使用警械的專業判斷及裁量。

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說,修法不僅為增加員警士氣、保護執勤安全,亦為維持社會秩序所必須,同時要求警政署加強員警訓練及增加相關設備。

江啟臣抨擊說,修法動作過於緩慢,譴責執政黨對警察執勤安全的漠視,未來更應提升警力、裝備,但政府至今還沒有準備好。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蔡政府執政後治安敗壞,每3.65天就會發生槍擊案,要求行政院、內政部徹底改善治安問題。

警政署表示,要向立委及各黨團表達感謝之意,希望更能保障員警執法權益。陳姓基層警員則說,「國賠入法」是對於基層最好的保障,但「調查小組」由相關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卻未明訂應有警察代表,基層的聲音恐因此被忽略,但最重要還是立委們要支持警察裝備提升的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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