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電費分三階段收費「價差10倍」? 台電:錯誤訊息

台北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電價4月起全面調漲,引發社會關注,近日就傳有租客收到房東訊息指出,4月份起電費要分三階段收費,且價差最高達10倍。對此,台電嚴正澄清,此為錯誤訊息,一般住家電費是依用電量計費,電價表及電價相關資訊以台電官網為準。另於電費單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資訊,同時在官網開設租屋電費查詢專區,促進用電資訊透明。

原PO在《Dcard》發文提到,房東最近傳訊息告知,4月起更改電費計算方式,改為早午晚三階段收費,「上午7點到下午1點是平常的5倍;下午1點到下午3點是平常的10倍;下午3點到隔天上午7點是平時收費。」讓他看完相當傻眼。

台電澄清,一般住家電費是依用電量計費,用多少電,適用不同級距計費,與用電時段無關,民眾若沒有申請改用時間電價,「並不會以用電時段計費」。此外,即使選用「時間電價」的用戶,各時段電價費率的價格差距也不會有5倍、10倍這麼大,以住家可選用的簡易型時間電價為例,尖離峰價差最大僅約3.5倍,且謠言所指的用電時段,並非現行時間電價時段。

台電指出,為協助租屋雙方瞭解各期用電狀況,做為電費計收的參考,自2022年起陸續於電費單上,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及「去年全年平均電價」資訊,即時反映當期用電平均單價。

今年1月底台電更在官網開設「住宅租屋電費查詢專區」,租客於台電各服務據點檢附文件向台電提出一次性申請之後,即可隨時隨地上網查詢租屋處當期的每度平均電費,除能了解個人用電情形,也能掌握租屋市場電費收取的合理標準。

台電建議,分租套房每月用電超過800度者,可評估改選時間電價計費,因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為單一費率,不受累進費率的影響,選用後搭配在尖峰時間節約用電,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

另外,台電提供兩段式及三段式時間電價可供選用,且時間電價新時間帶實施後,離峰用電時段已不侷限於半夜,官網有提供試算服務,讓用戶易於瞭解方案並進行電費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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