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六四天安門受難者掃墓 陳雲飛獲刑4年

為六四天安門受難者掃墓 陳雲飛獲刑4年

2015年3月25日清明節將屆期間,陳雲飛與四川訪民、維權人士約20人到成都新津縣,為六四受難者肖傑(19歲,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88級學生),以及吳國鋒(22歲,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系86級學生)掃墓,回程途中,遭到近百名員警圍堵。其後,陳雲飛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以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超過24個月,案件移送法院之後,檢方撤銷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控訴,僅以尋釁滋事罪起訴,他在今年3月底的一審期間遭成都法院判刑4年。 該案件於3月31日,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開庭審理。陳雲飛委託的2位律師隋牧青和郭海波出庭,為當事人無罪辯護。隋牧青律師在當天傍晚於庭審結束後,告訴《自由亞洲電台》(RFA),陳雲飛在法官判決後,當庭微笑比出一個「勝利手勢」,表示將會上訴,理由是判刑太輕。 隋牧青律師還指出,陳雲飛當天穿著束腰的寬鬆睡衣出庭,而且只出現1分鐘,就被法官喝令離席。至於為何穿著睡衣出庭?他之前曾表示,這是為了方便自己隨時臥眠大做「中國夢」(這卻與習近平提出的強大「中國夢」內涵不同),陳雲飛想借此「嘲諷」中共公檢體系對他的無情迫害與構陷。 陳雲飛先前曾向隋牧青律師表示,中國警察、檢方,以及法院,對他進行控訴,顯示中共執法人員對於「理念」表達的不屑。隋牧青表示,陳雲飛為六四受難者肖杰、吳國鋒等人的掃墓追悼行為,是無罪的,是憲法賦予人民的自由表達權,結果檢警卻對他進行「政治迫害」。 在中國土地上,陳雲飛追求言論自由表達權的行動;僅管成了中國公民嚮往,卻不可得的「榮美理想」;無論在現實法庭,或是人類的理想法庭,他都是完全無罪的。早先探視陳雲飛期間,他曾向隋律師表示,希望自己的刑期可以被判更久,5年甚至10年。他夢想著讓自己成為中國最後1名政治犯,他寧願代替所有其他中國人受刑。 曾與陳雲飛緊密合作的成都維權人士黃曉敏,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陳雲飛在中國人權領域,確實是個有思想,有行動力的傳奇性人物。20多年前,他從89年六四民運時期的一位大學生,成長到今天,用其獨特方式審視社會、嘲諷社會;透過細說(中國)這樣的非理性社會,來喚起更多人覺醒、參與,共同推動社會文明的改變與進步。我跟他相處、結交,也包括多次合作。我認為今天的中國,可能還沒有人能夠替代他,也沒有人能夠模仿他。 做為1名人權倡議者與環境行動主義者,陳雲飛每每淪為警察騷擾,遭到暴力相向,以及專斷任意羈押的受害者。戲稱自己是貪官污吏「馴獸師」的陳雲飛,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八九民運參與者。2007年六四18週年當天,曾在《成都晚報》上刊登「向堅強的64遇難者母親致敬」廣告,遭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處以監視居住半年。 到了2014年天安門廣場六四25週年期間,中國全面雷厲打壓,所有有關中國境內的紀念六四活動。僅管國際社會,要求重新評價,當年那場出動坦克車軍隊鎮壓的六四事件時有所聞,中國當局卻置之不理,而且六四期間到底有多少人遭殺害,至今依舊成謎;中國至今仍將六四事件定義為「反革命」叛亂。 (艾曉明於2010年製作的紀錄片,名為「陳雲飛,飯熟了回家吃飯啊!」為陳雲飛的抗爭風采,留下腳蹤與註解。YouTube八分鐘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