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分內搬1.1噸薯條腦出血不治! 速食店判賠償472萬

一名23歲的李姓男子,在高雄的速食店負責廚房工作。前年5月,他在40分鐘內搬了1.1噸薯條到冷凍庫後,突然腦出血送醫,在5個月後死亡。高醫認定,死亡的李姓男子,在短短40分鐘之內搬運大量的薯條、薯餅,暴露於冷熱溫差次數48次,才導致腦出血。

另外,法官審理後認為,是雇主沒有監督男子「在冷凍庫工作時,應該穿著禦寒衣物」而成為死亡主因,須負7成責任,判速食店須賠償472萬多元。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王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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